法律分析:捕魚遊戲違不違法,主要是看遊戲中是否有押分、退分、上分、加分、返分、退幣、充值、返點等功能,凡是具備這些功能的會被認定為具備賭博功能的電子遊戲設施設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