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的經濟適用房要什麽條件才能買嗎?
重慶市新出臺的《重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無房(無房屋產權)或現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未達到重慶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60%的家庭,可申請購買壹套經濟適用住房:壹是家庭人均年收入未達到市統計局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的本市城鎮居民家庭;二是家庭年收入未達到上壹條標準的進城務工農村家庭以及外地來渝常住人員;三是駐渝部隊和人武部、預備役部隊等符合購房條件的人員。 該辦法同時規定,申購人弄虛作假騙購經濟適用住房,已購得住房的,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追回已購住房,或由購買人補繳同地段經濟適用住房與普通商品房價格差。 《重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暫行辦法》還明確,經濟適用住房屬於政策性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進行回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要出售經濟適用住房的,政府可優先回購。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繼續向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出售。購房人也可轉讓經濟適用住房,但應按照屆時的有關規定和標準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後,方可辦理完全產權。 值得註意的是,根據重慶市新出臺的《重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暫行辦法》,重慶壹些機關、企事業單位建的集資房以及合作建房被認定為是經濟適用住房的組成部分,集資房與合作建房的申請條件、上市條件、銷售對象審核等也將嚴格按照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有關規定執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