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三十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四十五天。(此條強調了自然流產和宮外孕這種不可抗力)
②懷孕三個月以下,藥物流產或吸宮術(負壓吸引術)人工流產的14天產假;懷孕三個月以下,鉗刮術人工流產的21天產假;懷孕三個月以上,30天產假。流產畢竟是手術,國家特別為此規定了相應的假期,說明流產對女性的身體有著相當大的影響,特別是損傷子宮內膜,手術後註意營養調理,可以吃點安福元幫助恢復,除了營養,休息也非常重要,避免重體力勞動。
勞動法如何規定流產假期間工資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女職工產假不少於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壹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產假期間,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社會保險機構發給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予15—30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此外,對於晚育的職工,各地還有壹定獎勵假的規定。如北京市規定,晚育(24周歲以上)的女職工,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職工享受;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壹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
女職工產假期間,即使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也不得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