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百色,覃女士經營壹家煙酒店,壹直從煙草局批發香煙。突然,煙草局聯合市場監督管理、公安來檢查,認為覃女士屬於無證經營。市場監督管理局遂依法決定對秦女士沒收違法所得60057.5元,罰款127213.5元,***計187271元。覃女士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處罰。
事情是這樣的,覃女士的孩子上大學了。覃女士無業在家,為了給家庭增加壹點收入,就讓丈夫傅某就從劉某手中轉讓了壹家煙酒門市來經營。之後覃女士就以劉某的名義從當地煙草局批發香煙,兩年裏累計批發了各種煙草制品***4197條,其中銷售3496條,未銷售702條,總計價值424045元。
期間,煙草局工作人員多次告訴覃女士要去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但是覃女士都沒有辦理。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覃女士在未依法申請取得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登記頒發《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就冒用他人的名義從煙草局批發香煙,屬於無證經營。市場監督管理局結合案件綜合情節,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對覃女士除沒收違法所得外,又處以經營總額30%罰款。
覃女士不服,向法院提出訴訟,理由如下:
第壹、她和劉某轉讓煙酒門市時,就包括煙草經營許可證,否則轉讓費不可能那麽高,所以她有權使用劉某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其不屬於無證經營; 第二、煙草局明知其沒有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仍為其電腦和手機安裝購煙軟件,並向其出售煙草制品,已構成行政許可;第三、如果自己屬於無證經營,煙草局應該及時制止,為何等自己經營了兩年,才進行處罰,有違誠信原則;
第四、她獲利6萬余元,就被罰款12萬多元,兩年不僅白幹了,還要倒貼錢,處罰太重了。 但是,壹二審法院經過審理認為:第壹、我們國家對煙草經營實行專營管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屬於行政許可,該行政許可是不允許轉讓的,所以雖然劉某給覃女士轉讓了煙酒店,但不代表煙草證也轉讓。如果覃某仍想經營煙草,就應當自己辦理,而不能使用劉某的許可證。
第二、行政許可必須經法定程序法定批準,並不能通過事實準許,所以即使煙草局給覃女士批發香煙,但也不代表煙草局給覃女士發放了許可證。
第三、本案雖然煙草局違規給覃某批發香煙,但是煙草局工作人員多次告訴覃某要辦理許可證,而覃女士壹直未辦理,所以覃某本身存在重大過錯。
第四、煙草局違規批發香煙和覃女士無證經營是兩碼事,覃女士可以就煙草局的違規行為給自己造成的損失另行提起訴訟,但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覃女士的處罰無關。
不服起訴後法院咋判的綜上,壹二審法院都認定覃女士無證經營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市場監督管理處罰並無不當,所以依法判決駁回覃某的訴訟請求。實際上,正如網友評論,覃女士自己也知道自己應當辦理煙草經營許可證,但估計在辦理時遇到了困難,才沒有辦理,最終為此付出這麽大的代價,真是太令人唏噓了!所以,經營煙草容不得半點僥幸與馬虎,壹定要持證依法經營,否則後果非常嚴重!親愛的讀者朋友,對此有什麽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