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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嬰的形成要素

正常妊娠不可能形成石胎,因此腹腔妊娠是石胎的第壹個要素。12周以內的胚胎,尚未形成完整的骨骼,死亡後其組織可被液化、吸收,可見胎兒的成長期在12周以上是石胎形成的第二個要素。由於腹腔是壹個無菌的環境,死胎滯留壹段時間後,鈣質沈積而成為實質性鈣化物,或外圍成分鈣化成為壹個鈣化殼,被周圍的組織包裹起來,這種胎兒脫水鈣化過程是石胎形成的第三個要素。

腹腔妊娠是少見的,成功率很低。但是,當今育齡婦女中,異位妊娠的發生率仍是居高不下。雖然當今醫療條件大大改善,異位妊娠孕婦的死亡率越來越低,但它對育齡婦女是壹種潛在的威脅,在壹些偏遠的農村山區,異位妊娠仍是威脅育齡婦女生命安全的“殺手”。

石胎壹旦形成,只要在腹腔中不壓迫周圍組織器官或造成臟器扭轉,那麽就可能與主人“和平***處”,不會使人出現明顯的不適。報道中的老婦人如果不是懷疑“腫瘤”被醫生偶然發現,那麽石胎將陪伴其終生。不過,細心者可在下腹部摸到“包塊”,而在現代醫學的B超和X光下,它只會原形畢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