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宿費:根據新調整的住宿標準,省部級官員在北京、上海兩地最高可以入住1100元標準酒店,其他省份是800或900元,司局級和處級及以下幹部的住宿標準也有不同幅度的提升。財政部表示,調整的原因是近兩年全國各地區賓館住宿費價格變動,以及實際工作需要;
2、交通費:省部級才能坐頭等艙,市內交通每天80元包幹;
3、夥食費:每天補助100元,不能吃魚翅燕窩等高檔菜。
報銷原則如下:
1、差旅費必須在各部門預算總額內控制開支,超預算不得開支;
2、員工出差必須事前提出書面申請,填制出差申請單,經其直屬上級批準。凡未得事先批準的,壹律不予報銷;
3、員工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臨時增加出差行程到新的出差地點,經出差簽批人書面/郵件確認後,其增加的行程作為另壹次出差時間,與原出差時間不連續計算;
4、出差標準: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補助基本標準見集團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法律依據:《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第八條
員工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按每天20元計發(營銷人員按每天30元計發),不再憑票報銷。如特殊情況須據實報銷者,經主管領導批準後,不再實行包幹辦法;如攜帶貴金屬的員工,可按次憑票報銷交通費,並扣除當日交通補助;自帶交通工具的員工,不再報銷交通費。已享受當日交通費補助的員工,不再報銷由機場到市內的大巴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