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備受網友關註的陜西女工程師李思俠案有了最新進展。7月28日,二審法院安康市中院撤銷了壹審刑事判決,返回到石泉縣人民法院重新進行審判。8月14日,石泉縣法院出具了《刑事裁定書》,石泉縣人民檢察院以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理由,向石泉縣法院要求撤訴,法院也準許檢察院撤回對李思俠等3人的起訴。但李思俠等3人的辯護律師表示,距離他們徹底無罪,還差最後壹步。
具體情況日前有媒體報道稱,陜西省安康市石泉縣雙喜村原村民李思俠曾經是陜西壹家大型國企的女工程師,多年來,她通過多種方式,舉報老家的石料廠存在汙染環境和損毀道路的情況,嚴重汙染了家鄉的環境。其實在前年時,李思俠因為尋釁滋事而被警方拘留。同年,被石泉縣檢察院批準逮捕。之後,該案件的另外兩名嫌疑人也因為尋釁滋事被警方拘留。公訴機關認為,李思俠等人對其家鄉環境問題的舉報存在誇大和誹謗的現象,且設限寬墩造成村民出行不便,還在換屆選舉中以多種理由煽動村民為魏智波投票,三人***同犯罪部分已經涉嫌惡勢力犯罪。除此之外,檢方還列舉了關於李思俠的7項罪名,其中包括向村民索要?跑路費?,拒不退還1萬元征地款等個人犯罪行為。去年2月份時,該案件在陜西省石泉縣人民法院進行開庭審理。該案中控辯雙方爭論的焦點始終圍繞著該案件究竟是民事糾紛還是刑事案件。去年6月份,壹審法院作出判決,認為李思俠壹系列行為不構成惡勢力犯罪。但是她由於犯尋釁滋事罪,壹審法院判處李思俠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另外兩人以同樣罪名分別被判處壹年二個月、十壹個月。李思俠等人不服此次判決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