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球賽規則如下:
1、點球大戰之前,比賽雙方會提交名單,前5輪比較總進球數,5輪過後,按照名單順序進行罰點球,但從第6輪後開始便進入到1球決勝制。
2、11輪點球全部提完之後還沒能分出勝負,那麽按照名單順序從第1名球員重新開始1球決勝制罰點球比賽。
3、如在常規比賽時間中,某壹方有球員被罰出場,那麽點球大戰時,人多的壹方必須派出與人少的壹方相同人數進行罰球,但無論多少人,必須包含1名門將。
4、如罰進點球的球員,在進球後被罰下,那麽他的進球有效,如在皮球沒能被判定進球前,主罰球員被罰下,則被視為罰丟。
5、主罰隊員必須向球門方向提出點球,且主罰隊員不可多次觸碰皮球(也即:點球大戰不可以補射和傳球)。
點球含義:
點球即“禁區內直接任意球”,壹隊在本方罰球區內由於違反了可判為直接任意球的十種犯規之壹,被判罰任意球,應執行罰點球。罰點球可以直接進球得分。在每半場比賽或決勝期上下半場結束時,應允許延長時間執行完罰球點球。
點球點距離球門線12碼(約11米),罰點球球員不必是被犯規球員。罰點球球員在助跑過程中可以有節奏變化等迷惑性動作,但在踢球擺腿時不可以有暫停或假動作等迷惑性動作。同時,除罰點球球員外的其他球員必須在罰球區外(大禁區外)。
守門員面對主罰球員,在皮球未踢出之前,只可沿著球門線左右移動,不可前後移動,在皮球踢出之前,至少保證身體的壹部分在球門線上。罰點球球員在觸碰皮球瞬間,可以選擇自己射門,也可以選擇橫傳給隊友,如果皮球被對方門將撲出,進攻球員還可以進行補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