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董事長,又被翻譯成董事會主席。指的是壹家公司的最高領導者,統領董事會。董事長也是董事之壹、由董事會選出,其代表董事會領導公司的方向與策略。
董事長是公司或機構的最高管理者,由董事會選舉產生,為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領導董事會。
二、產生
根據新公司法,有限公司可以設壹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所以也不壹定有董事會,但至少需從股東選出壹席董事(公司負責人)對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董事會,董事會成員5-19人。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過半數同意選舉產生。
三、工作職責
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公司的最高領導者。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範圍之內,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壹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才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權。
四、議事規則
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設董事長壹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可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五、詞義淵源
關於CEO和President最早的著名例子發生在1960年代美國的福特汽車公司。當時福特三世邀請號稱“藍血十傑”之首的麥克馬納曼擔任福特汽車的President,麥克馬納曼也成為了福特汽車歷史上第壹位沒有福特家族血統的Presid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