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福原愛的友人聲稱二人在男方離婚後才聯系上,前妻在采訪中表示,這根本就是謊言。前妻稱,福原愛與男方交往時,自己和丈夫還未分居。在報道出來後,福原愛提出以100萬日元(53482元人民幣)作為補償,而前妻認為雙方之間的溝通毫無意義,福原愛根本沒有想要改正報道內容的意思,就故意提出了5000萬日元(27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
橫濱男前妻是在和福原愛傳出緋聞後離婚的,所以她壹直認為是福原愛插足導致兩人離婚,而福原愛也和江宏傑離婚,現在是和橫濱男相戀,並且福原愛的閨蜜透露兩人將結婚。
前妻覺得自己很委屈,就故意提高賠償金到5000萬日元(折合人民幣270萬元),希望勸退福原愛不要再糾纏自己。結果福原愛以敲詐勒索罪起訴橫濱男前妻,還引發警察大的調查。
後來前妻又在家裏發現從福原愛家裏寄來的快遞,她從快遞單上找到發貨人的電話,打過去後首次與福原愛對接上。通話中福原愛解釋兩人只是工作夥伴,稱信上說喜歡A(男方名字)的笑容,也是因為朋友關系好,才用“喜歡”。沒想到,福原愛找了律師起訴前妻,稱對方涉嫌敲詐和恐嚇,壹度還引來警方的調查。
前妻還發現福原愛往家裏郵寄的快遞,從快遞單上找到發貨人的電話,打過去接電話的是福原愛,福原愛稱兩人只是工作夥伴,稱信上說喜歡橫濱男的笑容,也是因為朋友關系好,才用“喜歡”二字。
後來前妻又在家裏發現從福原愛家裏寄來的快遞,她打電話過去,福原愛解釋二人只是工作關系,信上說喜歡A(男方名字)的笑容,也僅僅因為朋友關系好,才用“喜歡”這種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