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壹***考***四科,分別為:兩門公***課、壹基礎課、壹門專業課。
1、兩門公***課包括:政治和英語。
2、壹門基礎課包括:數學或專業基礎。
3、壹門專業課,包括13大類,具體如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軍事學、管理學、藝術學等。
總分是500分。政治:100分、英語:100分、數學或專業基礎:150分、專業課:150分。
考研壹年只能考壹次,每年的時間在:12月23日-24日。
擴展資料招生單位對考生初試成績進行登記、統計和測算分析後,根據國家教委制定的復試基本要求和錄取原則,結合本校(院、所)情況擬定復試標準。復試標準須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院、所)長組織有關人員審定,並報所在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和主管部門備案。
招生單位根據擬定的復試標準,將符合復試資格的考生的有關情況,以及接受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考生的情況,提供給系(研究室),由系(研究室)在征求有關指導教師意見的基礎上,經過認真研究後,提出復試名單。
最後由校(院、所)長召開有關會議審批確定復試名單。對於初試成績符合國家教委復試基本要求,招生單位擬不復試錄取的考生,應及時將其全部材料轉寄第二誌願單位。對於不符合國家教委復試要求的考生材料不得轉寄其他招生單位。
對於個別初試成績未達到國家教委制定的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招生單位擬對其進行復試的,需上報所在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審批。少數招生單位經國家教委批準,可自行審批。
個別考生(不含同等學力考生),初試成績突出,同時招生單位對其課程學習、實驗技能和科研能力等情況比較了解,認為確有培養前途的,經指導教師提出,系、校(院、所)批準,可以不復試。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