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為機會;緣分,佛教指產生結果的直接原因和輔助促成其結果的條件。壹物之生,親與強力者為因,疏添弱力者為緣。
釋義:
機會;緣分。
依據;憑借;攀附。
勾結。
羅織罪名,加以構陷。
牽合,比附。
發端;緣起。
原因。
佛教語。佛教謂使事物生起、變化和壞滅的主要條件為因,輔助條件為緣。
舊時常以宿世的“因緣”來解釋人們今生的關系。猶言緣分。
關系。
姻緣。因,通“姻”。
出處:
《史記·田叔列傳》:“(任安)少孤貧困,為人將車之長安,留,求事為小吏,未有因緣也。”唐·韓愈《答李秀才書》:“時吾子在吳中,其後愈出在外,無因緣相見。”清·劉大櫆《吳蕊圃先生七十壽序》:“予心往先生,而自恨無因緣相見也。”
《漢書·鄭崇傳》:“上欲封祖母傅太後從弟商,崇諫曰:‘……孔鄉侯,皇後父;高武侯以三公封,尚有因緣。今無故欲封商,壞亂制度,逆天人心。’”
晉·葛洪《抱樸子·刺驕》:“亦有出自卑碎,由微而著,徒以翕肩斂跡,偓伊側立,低眉屈膝,奉附權豪,因緣運會,超越不次。”唐·劉餗《隋唐嘉話》卷上:“因緣寵私,致位上公。”
《漢書·王莽傳中》:“奸虐之人,因緣為利,至略賣人妻子,逆天心,誖人倫。”明·張居正《贈袁太守入覲奏績序》:“守庫藏吏,與諸王府中卒養廝隸,深相結納,因緣為奸。”
《魏書·李沖傳》:“初,沖兄佐與河南太守來崇同自涼州入國,素有微嫌。佐因緣成崇 罪,餓死獄中。”參見“因緣為市”。
清·王夫之《張子正蒙註·樂器》:“醫蔔星命之流,因緣附會以生克休王之鄙說。”
漢·阮瑀《為曹公作書與孫權》:“每覽古今所由改趣,因緣侵辱;或起瑕釁,心忿意危,用成大變。”北魏·酈道元《水經註·河水壹》:“(泥犂城)上有師子柱,有銘;記作泥犂城因緣及年數日月。”
宋·蘇軾《上蔡省主論放欠書》:“尋常無因緣,固不敢造次致書。”魯迅《漢文學史綱要》第四篇:“形式文采之所以異者,由二因緣,曰時與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