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車輛過戶需要什麽手續
1、簽訂由工商部門監制的舊機動車買賣合同;
2、合同簽訂後開具舊機動車交易發票;
3、持舊機動車交易發票和舊機動車買賣合同前往車管所辦理車輛行駛、登記證的變更或轉籍;
4、持已經變更的登記證、車輛行駛證,辦理變更或轉籍。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壹)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機動車登記的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屬於第壹款第壹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