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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聽過最可怕的殺人犯有多殘忍?

暗夜,巷道。壹下夜班的女孩被人迎面潑來壹瓶硫酸,女孩淒厲的慘叫驚飛了夜鳥,驚醒了熟睡的人。沒多久,壹戶人家的女人又被人殘忍殺害,女人在床上被連砍十幾刀,渾身血肉模糊,慘不忍睹!

女孩被毀容,由於事發突然,女孩根本沒有看清楚對方的長相,就被劇痛刺激得滿地打滾。不過好在撿了壹條命。臉卻是徹底毀掉了,看著小護士曾經綺年玉貌的照片,警察深表惋惜。然而在命案現場,兇手卻逃之夭夭。就在警方壹籌莫展的時候,壹個中年男人又被砍成重傷。不過倒是僥幸撿回壹條命。接二連三的出兇殺案,雖然不清楚兇手是不是壹個人,不過卻可以看出兇手的確很狡詐,他幾乎沒有留下什麽有用的信息。女孩是個小護士,年輕漂亮,平時沒有什麽仇人,為人也很與人為善。被殺的女人珠圓玉潤,是個寡婦,同時也是壹個富婆,也很樂善好施,名聲不錯。中年男人是在夜釣的時候突然遭遇了襲擊,如不是他忍痛跳下池塘,估計已經死透了,若不是兇手是個旱鴨子,他同樣死定了。

壹座小城,命案頻頻發生。警方壓力山大,那個年代沒有監控視頻,歹徒作案很會選地方,算準了基本上不可能有目擊者。就在警方摸排調查走訪的時候,壹個老總也被人砍死在地下車庫。老總死得很慘,看上去像被虐殺的模樣,足以說明兇手對他有著刻骨銘心的仇恨,不但殺了他,而且還虐屍。專案組眼前壹亮,若說之前的幾名受害人並沒有什麽本質上的既定仇家,那麽老總是不是死於仇人之手呢?若是激情殺人,通常是作案後就會逃離現場,而這次兇手卻反其道而行之,事出反常必有妖。於是,警方兵分幾路,壹路繼續調查之前的幾名受害人的 社會 關系,另外壹路重點調查老總的仇家,老總是個成功人士,身處高位的成功人士必然有很多愛戴和討厭的人。

老總這邊沒有調查出所以然,之前的三名受害者倒是有了壹些眉目。表面上看他們之間並沒有任何瓜葛,這是明線,暗線則不然。警方發現小護士的母親和被殺的富婆以及被砍傷的夜釣人居然是高中同學,得到了初步的判斷,警方壹鼓作氣,他們通過壹些手段得到了他們高中時代的壹張合影,警方驚訝的發現,照片上有壹個人的臉部居然被刻意損壞掉了,他們壹連找了幾張皆是如此。這就奇怪了,他們決定從外圍入手,找到了幾個他們當年的高中同學,壹個個回憶起他們同學的姓名以及外貌。幾乎沒有什麽懸念,他們異口同聲,這個被抓壞照片的人名叫蘇某某,當年,他是個家境貧寒的性格孤僻的人,學習也不好,看上去有壹股子陰郁的氣質,讓人沒法親近。他也從來不拉幫結派,更不和誰有來往,所以,對他的信息大家都知之甚少。

不過,蘇某某當年幹過壹件事卻讓他成了全校的風雲人物。那就是他對某校花強奸未遂,而救起校花的就是被砍死的老總。他打不過老總,跪地求饒,沒想到這壹幕卻被夜釣者親眼目睹,富婆和校花是好閨蜜好朋友,通過她的大嘴巴,蘇某某壹夜之間聞名遐邇,應該說是臭名遠揚,校方決定開除蘇某某,以儆效尤。知情者透露,不清楚嫌疑犯是不是蘇某某,因為沒有證據不能亂猜,他回憶,當年蘇某某得知自己被開除後,曾經放出狠話,讓他們幾人給我等到起。警方推斷,幾起案件的真兇八九不離十就是蘇某某了。至少他是知情者,即便不是他親自出馬,也有可能是雇兇殺人。警察在壹破出租房將蘇某某抓捕歸案,他慢條斯理的笑了笑,妳們來得不快。原來,二十多年來,蘇某某壹事無成,別人都發家致富奔小康,日子過得紅紅火火,就他壹直記著這點陳谷子爛芝麻的破事兒,他處心積慮,也可以說是蓄謀已久,發誓要報復當年這些當事人,壹個也別想逃。

按他的思維就是,如果妳們不多管閑事,我早已心想事成了,誰讓妳多管閑事?老子又沒強奸妳姐妹,關妳屁事啊。老子最難堪的壹幕都被妳看到了,我他媽以後還怎麽出去見人?還怎麽在 社會 上混?最可恨的就是那個死女人,嘴賤,老子讓妳嘴賤,讓妳多嘴多舌,讓妳當長舌婦,既然妳喜歡當長舌婦,那就下地獄去吧。至於他這麽些年壹直耿耿於懷求之不得的校花,由於她壹直謹小慎微,深居簡出,所以他壹直找不到下手的機會,不過他也不是壹無所獲,他得到了壹條重要的線索,得知小護士是她的親生骨肉。他本來想如法炮制先奸後殺小護士的,臨了,他又改了主意,歹徒露出壹口黃斑牙笑嘻嘻洋洋得意的對警察說到,女孩子最在意什麽,我就毀掉她什麽,他又嘖嘖嘖幾聲,黃毛丫頭那漂亮臉蛋,真的是我見猶憐啊 ,比她那賤人媽真的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可惜可惜,沒有嘗到嘴裏。

說完,他又搖頭晃腦的說到,余生就讓她們母女去痛苦吧,與其讓她死,不如讓她生不如死。讓她們也嘗嘗我當年受過的苦楚,這叫壹報還壹報,報應不爽。他媽的,當年老子不就是想幹幹她嗎?她同意壹下會死啊,又不會掉塊肉,留個疤什麽的。說不定喜歡我這壹口以後還可以繼續保持聯系呢。警察們被他的不要臉和自說自話驚呆了。按他們的說法就是,從來沒有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實際上,警察的破案速度不慢,這壹系列連環兇殺案從發案到破案不過半個多月時間,然而,當時給當地造成的轟動可謂是空前絕後的。如果那個年代網絡有現在這麽發達的話,估計轟動全國了。

歹徒不光兇殘,而且極端扭曲、極其殘忍和反人類,幸好,他落網了,不然還不知道有多少人會成為他的刀下亡魂呢!這種沒有道德底線的人他不下地獄,誰下地獄?

回答:在二十年前,有壹個采花惡魔,他得手後,就把女人大卸八塊,如果不得手就先殺人,再奸屍,然後再大卸八塊,扔在道路兩旁。

有壹天晚上他喝多了酒,覺得人生太無聊了,就上大街上閑逛,無意間就看見了壹個穿著紅衣服的漂亮姑娘,他上前去搭話,姑娘壹看他醉熏熏的樣子,敢緊跑開了,他在後邊緊追不舍,天己經黑下來了。

姑娘跑累了,坐在地上求饒說:“大哥,妳放過我吧,把我兜裏的錢都給妳。”這個惡魔說:“全都是我的,少費話!”

他得手以後,用手把姑娘給掐死了,扔在了道邊,當時天黑,人又少,誰也沒發現。他回家取來了殺豬刀,把姑娘大卸八塊,扔在了道路邊上。第二天早上,上班的人看見了屍塊有卸下來的手和腳,嚇壞了,趕緊報了警。

警察開始調查,這個案子還沒完結案。第二天晚上,又壹名女子先奸後殺,又被大卸八塊,屍塊又扔在了道路兩邊。

當時晚上青年女子都不敢上街,特別是不敢再穿紅衣了,怕被殺。

警察加大力度,每條道路上都有巡邏警察。這天晚上這個惡魔又出現了,又在作案,當場被抓。就地正法,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這真是大快人心,還這座城市的安寧。

法律是公平公證的,每個人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

在我很小的時候,我的老家農村發生了這樣壹件事,直到現在已經過去幾十年了,壹想起來就毛骨悚然。

那還是在五、六十年代,法律也不如現在健全。尤其是男尊女卑特別嚴重。

就有這樣壹對夫妻,男人喝酒賭錢,不務正業,還嚴重的家暴?娘家人雖然知道自己的女兒在忍受屈辱,但在那個時代的女人,只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給不了任何的幫助?

男人見女人的娘家人膽小怕事,就對女人更加有恃無恐了。再後來不僅變本加利的毆打女人,而且還在外面搞女人。

這時,男人越發覺得自己的女人礙手礙腳了。為了達到和外面的女人長期鬼混的目的,就蓄謀要除掉自己的女人。

壹日,男人騙女人說是去縣城給她看病,女人還以為男人發了善心,欣然應允了。男人就趕著壹輛破牛車,偏偏在傍晚出村,牛車本來就走的很慢,當走到距離縣城還有八裏路的地方,天也已經半夜了。男人就強行的將女人拖下牛車,用路邊的石頭生生的將女人砸死了,只後就埋在事前挖好的坑裏。

男人若無其事的回家了。當著眾人騙了壹套謊話:“我老婆還沒進城,就突出暴疼,瞬間就離世了。”

娘家人無能為力探出個究竟,其他村民更不想招惹是非,事情就這樣壓了下來。後期,夜行的路人每當走到事發地,總能聽見女人淒慘的哭聲。直到後來,事情也不了了之。

假借巫術,圖財害命,殺人剝皮,剁屍成塊,埋入大坑,水泥澆築。

在1993年發生的馬來西亞巫師剝皮案震驚了整個東南亞,也開創了馬來西亞犯罪史上最殘忍的殺人方式,下面讓我們壹起去看看1993年馬來西亞巫師剝皮案的詳細過程。

1993年馬來西亞巫師剝皮案:

盡管已過去快三十年了年時間,但馬來西亞人如今再談到發生在1993年的壹起令人毛骨悚然的巫術殺人事件時仍禁不住心驚肉跳。

1993年的那起殺人案“開創”了馬來西亞犯罪史上最殘忍的殺人方式,以其詭秘、邪惡和殘酷而轟動壹時,也激起了人們對巫術的強烈義憤。

1993年馬來西亞巫師剝皮案經過:

莫娜·範黛曾是吉隆坡最負盛名的巫師,其所用巫術屬西非原始宗教——“伏都教”。據她自稱,在被伏都神“度化”之前,她曾是馬來西亞皇族成員,還是赫赫有名的流行歌手和水上芭蕾運動員。後來,她發現自己身上有壹種神秘的“超自然力量”,於是成為了壹名巫師,與丈夫穆罕默德·拉赫曼和助手朱萊米·胡辛在吉隆坡開了壹家巫師診所。

1993年的壹天,莫娜的診所來了壹位貴客——馬來西亞前國會議員馬茲蘭·伊德裏斯。他是馬來民族統壹機構(簡稱巫統)組織的成員,曾在美國留過學。可就是這樣壹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也對莫娜的巫術深信不疑,要求莫娜利用“超自然力量”為自己求升官發財。然而,貪婪的莫娜夫婦恰恰從馬茲蘭身上看到了發財的希望。

壹天,馬茲蘭再次來到莫娜的診所,希望借助莫娜的“超自然力量”為他帶來財富。於是,莫娜讓馬茲蘭躺在地上,閉上眼睛,等待“天上下錢雨”。就在馬茲蘭滿懷著憧憬,閉眼聽莫娜念念有詞時,壹把大斧頭掄了下來。將馬茲蘭砍頭後,莫娜夫婦和胡辛將他身上的錢財壹搶而空,然後喪心病狂地將屍體剝皮後砍成了18塊,壹起埋進了壹個大坑裏,上面用水泥封住。隨後,莫娜拿著馬茲蘭的錢去瘋狂購物,買了壹輛豪華奔馳,還做了整容手術。

1993年馬來西亞巫師剝皮案結果:

馬茲蘭被如此慘無人道地殺害壹事曝光後,在馬來西亞引起強烈震動。人們紛紛要求嚴懲兇手,並在全國範圍內取締巫術和邪教。1995年,莫娜、拉赫曼和胡辛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絞刑。然而,不甘心就此喪命的莫娜三人隨即開始了壹連串的上訴和申辯,但沒有任何上訴法庭會對他們這壹駭人聽聞的罪行給予寬恕,每次上訴都被駁回。11月2日,莫娜、拉赫曼和胡辛仍被馬來西亞最高法院維持原判。3個馬來西亞 歷史 上最臭名昭著的殺人惡魔終於為自己的暴行付出了代價。

1993年馬來西亞巫師剝皮案後續:

在曾關押阿芬迪的扣留室裏有很多恐怖的傳說,後來有導演想拍攝同名電視劇。但是,收音師在這裏不能清楚收音,且聽到“吱吱”的聲響,當收音師多年的他是第壹次遇到這種情況。當地導演帶領拍攝隊伍接著轉移陣地,到巫師夫婦位於馬來甘榜的住家查探。這間住家已毀壞,只有壹些墻壁還屹立著,但四周長滿雜草。這個地方也是當年肢解馬茲蘭和埋屍的地點。經過多番努力,當地導演終於在2007年將莫娜犯下的罪案拍成了電影。

我爺爺同我講過壹個真實的事,壹九四八年,我爺爺在壹個林場當工人,有壹天,外場壹個男人拿了壹煲肉請爺爺吃,當時爺爺吃這肉覺得很好吃,就問是什麽肉,那人說是野鹿肉,爺爺也沒想太多。及至壹日,我爺爺在山守獵,遠次看見請爺爺吃肉的人在殺壹個人,然後再山溪邊支解剁成肉塊,爺爺什麽都明白了,去報案,抓了這個人,壹審,已煮了五個人了,爺爺因此患了嘔吐之病,壹見肉立即嘔吐!

動了別人的奶酪,被剝皮淩遲處死,還全程拍下視頻寄給了他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