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員用的P卡是從2008年北京奧運會開始實施的,主要包括三方面:
其壹:根據國際奧委會的規定,在有運動員意外受傷、無法繼續參賽的情況下,此前申請P卡的替補隊員可以申請替補出賽。
其二在“P卡”運動員更換成正式的運動員卡後,受傷運動員的原有權利將被收回,將不再具備進入奧運村的權利,且不能參加單打比賽。
其三:只有在替補隊員遞交表格提出替補申請得到許可後,方可註冊新的身份卡。北京奧運會時,中國乒乓球女隊的王楠、張怡寧和郭躍參加團體爭奪並最終奪冠,當時的P卡被李曉霞所持有,但李曉霞最終沒有替補參賽。
Payoneer卡P卡是由Payoneer機構發行的,Payoneer成立於2005年,總部設在美國紐約,是萬事達卡組織授權的具有發卡資格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