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賺的這5元錢,是賺的當初10元錢賣給妳的那個人的錢。就是說,妳10元買入的,那個人10元賣出的;妳賺的5元是他賠的。
可是,那個人是當初5元錢買的,他賣給妳10元的時候,其實是賺了5元。所以,是當初5元錢賣出的第壹個人賠的。
可是,第壹個人是1元錢買入的,他5元錢賣出,是賺了4元,也沒有賠。
並且,第壹個人1元錢買入的,是原始股,是這只股票的發行價格(這只是打比喻,發行價格不是1元)。
可是,公司當初發行股票時,既沒有賺錢、也沒有賠錢,是把等值的資產轉換成股票----股票再轉換成等值的資金而已。公司就是因為當初發行了這只股票,才融到了資金,得以發展,說明公司是賺錢了。但是,公司賺的錢,不是股民的錢,是在生產產品的過程中賺的錢,與股民無關,這裏不做討論。
那麽,公司,第壹個人,那個人,妳,四個人都賺錢了,賺了***1+4+5+5=15元錢,是誰付給妳們四個人的錢呢?是第5個人付給妳們的錢,他是15元買入的。
如果他15元買入後,股價還是15元,那麽他不賺不賠;如果漲到16元,那麽他賺了1元;如果跌到14元,那麽他賠了1元。。。。。。
··········所以說,股票,只有接到最後壹棒的人賠錢。
妳10元買入的,漲到15元,妳沒有賣出,股價又從15元跌到了10元,接著又跌到了5元,那麽妳賠了5元,那麽,妳也叫接到最後壹棒。
為什麽這也叫最後壹棒?因為:妳10元買入,漲到15元,應該賺錢,但是妳沒有賣出,又跌倒了5元,變成賠5元錢。可是這時,也有壹個人當初是1元錢買入的,也是漲到15元沒有賣出,現在跌倒了5元他賣出了。他如果15元賣出的話,賺14元錢;現在5元賣出,只賺了4元錢,少了10元錢。但是他仍然是賺錢,妳絕不能說他是賠錢吧。
所以,最後壹棒的範圍很寬,它不是壹個點,它不是指這只股票的歷史最高價,它是指:凡是賠錢的人,都叫最後壹棒。
所以說,在股市裏賺錢的人,是賺“接到最後壹棒的人”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