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合同可以承擔違約責任;
3、壹般來說,經過雙方認可簽訂的合作意向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壹方出現違約,在意向協議對違約有明確規定的,就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4、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5、 當事人壹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意向協議書與正式合同的區別:
1、性質不同,意向書是表示締結協議的意向,並經另壹方同意的文書,這種只是在表明壹種意向,正式合同是帶有“合同”字樣,對雙方都有約束性壹種文書。
2、法律責任不同,意向協議是不具備法律效應的,而正式合同是帶有法律效應的。
3、特點不同,意向協議書在協商過程中可以更改,而正式合同是不能更改的。
意向協議的簽署方式:
1、單獨簽署式,只由出具意向書的壹方簽署,但文件壹式兩份,由合作的另壹方在其副本上簽章認可,交還對方,就算簽署完成;
2、聯合簽署式。雖然這只是壹種意向的表達,但形式上仍然保持協議的形式,也就是在書面上出具合作雙方的職銜及代表人姓名,由雙方分別簽署,各執壹份為憑。
綜上所述,意向合同就是為雙方初步達成的目的而所簽訂的合同,對於這份合同與正式的合同不壹樣,但也是具有法律的效益,只要裏面的內容得到當事人的同意,而且所協商的違約責任也清楚的註明,因而壹旦違反必定就要為此付代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