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稅:
(壹)《中華人民***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簡稱納稅人)。
(二)計算土地使用稅時,應先確定納稅人占用的應稅土地面積,然後在根據土地所處的位置找出適用稅額,應稅土地面積乘以適用稅額為應納稅額。具體計算公式:
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實際占有土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稅額
(三)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問題
從2000年起,土地使用稅的征收改按年計征,壹次繳納,征收期為每年的六月至九月,對納稅人的稅期具體安排由各征收管理分局另行通知。各縣級市可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的征稅期限。
3,廣東省政府頒布了《廣東省個人出租房屋稅收征管暫行辦法》,對個人出租房屋取得收入的稅款征收方法做出新的規定。 目前,廣州市地稅部門也開始執行這項新政策。 個人出租房屋新政策對個人出租房屋的用途不再區分是用於居住還是用於經營,而是將個人出租房屋應征收的營業稅、房產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和土地使用稅等8項稅費合並,按綜合征收率進行計征,稅率較以往大幅降低,由以前的9.43%到17.65%普遍降到5%。 這樣,個人房東可以少交不少稅款,尤其是個人出租房屋用於商鋪經營在稅收方面會“比較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