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母子健康手冊;
2、要符合醫院的建檔條件;
3、居住證;
4、北京市流動人口生育登記服務單。
居住證是中國壹些發達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辦理居住證的材料:
1、身份證明:孕婦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
2、證件照片:孕婦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
3、在京連續6個月的納稅或社保證明;
4、在京住所證明自有住房的,提供房產證或房屋網簽合同。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戶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證明。租住房屋的,提供租房合同,房主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房產證或網簽合同復印件。居住在集體房屋的,提供加蓋單位人事或保衛部門公章的居住證明。
北京市母子健康手冊壹般領取時需要攜帶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居住證明、證明懷孕的檢查單等。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求不同,需要提前打電話確認所需資料、領取時間和辦公時間。
法律依據
《北京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規定》
第三條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統壹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實行綜合管理。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納入本行政區域內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第九條 本市單位和個人招用流動人口,向流動人口出租、出借房屋或者提供經營場所的,應當與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簽訂計劃生育責任書,按照計劃生育責任書的規定,協助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宣傳教育、證件查驗、藥具發放、技術服務、信息反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