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發票不可以開電子發票。因為目前為止電子發票只是普票的壹種,跟專票是完全不同的兩種發票形式,具體如下:
1、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公告明確,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
2、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是指通過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開具、上傳,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查詢、下載的電子增值稅普通發票,區別於傳統紙質發票,是在原有加密防偽措施上,使用數字證書進行電子簽章後供購買方下載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六條
發票準印證由國家稅務總局統壹監制,省稅務局核發。稅務機關應當對印制發票企業實施監督管理,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取消其印制發票的資格。
第七條
全國統壹的發票防偽措施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省稅務局可以根據需要增加本地區的發票防偽措施,並向國家稅務總局備案。發票防偽專用品應當按照規定專庫保管,不得丟失。次品、廢品應當在稅務機關監督下集中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