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大概需要8-10天左右,其中的鑒定過程花費的時間較長,所以當事人也需耐心等待。親子鑒定壹般需要經過以下流程,所有流程完了以後便可以得到鑒定結果。
1、提供證件當事人必須提供身份證(護照)、出生證、戶口本等有效證件的正本,由鑒定機構的工作人員核對和驗證身份無誤後,復印存檔,正本當即歸還當事人。
2、填寫申請表當事人需要親筆填寫“親子鑒定申請書”,包括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等。孩子年幼無書寫能力的,可由父母代為填寫,再由小孩按手印確認。
3、拍照親子鑒定機構給當事人拍照存檔,合影照片將用於親子鑒定報告。
4、采樣采集每位當事人的血樣,壹般是采手指血或腳指血2至3滴。采血完畢,要求被采血當事人簽名,並由當事人按指紋確認。當事人交付親子鑒定費用。
5、鑒定即鑒定中心對樣本進行鑒定。
6、領取報告親子鑒定機構在采集當事人血樣後,壹般在2周內作出由專家審核並鑒定的親子鑒定報告,然後發給委托單位或委托人,並由專家負責解釋鑒定報告的結果。親子鑒定報告可以憑協議到鑒定中心領取,也可以委托鑒定中心郵寄。以上步驟完成大概需要8-10天左右,其中的鑒定過程花費的時間較長,所以當事人也需耐心等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六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托事項的鑒定。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時間壹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完成鑒定的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