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活成了他喜歡的樣子,可他還是不喜歡我。”
最後,宗宗這樣說。
夜深了,酒瓶空了,聽故事的幾個人,有兩個男生打了個瞌睡又醒來了,她的故事到此為止,卻沒有結局。
那晚,我們坐在人民路的小酒館裏,要了兩瓶桃花釀,壹杯酒下肚,宗宗給我們講她的愛情。
宗宗是東北姑娘,壹米六八的個子,壹張大氣漂亮的臉龐,大眼睛,頭發高高綁個馬尾巴,露出光潔的額頭,二十出頭的青春真是逼人,加上直爽開朗的性情,很難不讓人喜歡。我們都認為她應該是學校裏很多人追的那種女神級別,可她苦澀地笑了,說,我暗戀壹個人很多年,做了很多傻事兒,努力很多,付出很多,可他怎麽都不喜歡我。
是怎麽開始的呢?她說,說起來蠻莫名其妙的,是別人傳聞說他喜歡我,聽多幾次,我就慢慢關註他。那是個很優秀的男孩子,比我高壹屆。我那時候剛剛升入大學,沒有什麽特別的才能,又不會打扮自己,穿著發型土得要命,心裏還有點自卑。
她真正對那個男孩子由關註變作心動,是因為他的壹次維護。這不是她的初戀,卻是第壹次真正意義上的愛情,這段長達四年的暗戀中,她為他做過的事情,在此之前,沒有做過,在此之後,她很肯定地說,也不會再做。
我做過的那些傻事兒,每壹件,我都記得很清楚。她說。有壹次,他參加壹場考試,在考場上發短信給她,讓她幫忙到網上去找答案。她對那些題目壹無所知,完全找不到頭緒,急得滿頭冒汗,覺得自己真是太笨了。後來她四處找朋友幫忙,弄得興師動眾,人盡皆知。
我不是個聰明的女生,但只要是他拜托我的事,我比對待自己的事情還要認真,用盡心思想拼命做好,讓他滿意。
那些年,他喜歡過很多女孩子,壹會兒是歐美風格穿衣打扮的女生,壹會兒是韓系甜美風,壹會兒又是日系可愛風。那陣子,是我買衣服最頻繁最多的日子,我的衣櫃裏,有歐美風、韓風、日風、棉麻風,都是他喜歡的女孩子的風格,沒有壹種是我自己喜歡的。他換壹個女孩,我就換壹種風格,我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適合什麽樣的衣服。
這很瘋狂、很傻、很卑微是不是?她笑,我知道,自己就是愛得很卑微,壹度失去了自我。
她翻遍了他所有的網絡平臺,QQ空間、微博、微信、人人網,去看他每天的心情動態,去關註他關註的所有人。我喜歡旅行、民謠、海賊王,都是因為那是他所喜歡的。
我們關系很近,卻只限於朋友。我後來成為最了解他的人,他心情不好不用任何表示,我都知道。我不會安慰人,就收集壹堆笑話講給他聽。有陣子,我覺得自己都變成了笑話大全。宗宗說著,又開了壹瓶酒。
他不知道我的感情嗎?不,他當然知道,他只是假裝不知道而已。這樣的愛累不累?當然。也有過想要放棄的時候,但放不下。
他畢業後,他們有很長壹段時間沒有見面,他回到了他的老家工作。有壹次她外出旅行,為了見他壹面,特意從他的城市轉機。他答應她來接機的,可她下了飛機,等了許久,他卻沒有如約而來。
那晚下著大雨,她獨自打車在這個陌生的城市找酒店住下來,蒙著被子哭。在深夜才接到他的電話,他喝醉了,沒有說抱歉,只顧著說自己難受,讓她買水給他送去。
她委屈得直掉眼淚,可還是爬起來,冒著雨打車前往,買了酸奶帶去給他解酒。見到他的那瞬間,他擁抱了她壹下,這個傻傻的姑娘,竟然壹下子就原諒了他。
宗宗說,這樣類似的事情還有很多很多。
我問她,愛得這麽拼命,這麽累,又沒有結果,覺得值得嗎?
她非常肯定地點頭,值得,我現在依舊覺得,喜歡他,是我大學時做過最勇敢、最好的事。
她說,妳知道嗎,現在的我,不再是從前那個傻傻的他換壹個女孩我就換壹種穿衣風格的我了。我擁有自己的風格,我學會了打扮自己,我熱愛旅行,變得開朗,交到很多興趣相投的好朋友。
因為想要努力跟上他的腳步,我讓自己變得優秀。我喜歡現在的自己。
雖然沒有得到期待的結果,但是,對我來說,這依舊是壹段好的愛情。她說。
壹起聽故事的兩個男生最後打起了盹,覺得小女生細碎的愛情有點兒千篇壹律,有點兒無聊。我卻心有戚戚,雖然故事不同,但宗宗做過的很多傻事兒,我自己在青春期,或多或少,也曾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