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廣播電視法》規定,廣播電視機構有權對違反法律法規、違背社會公德、擾亂社會秩序的廣播電視節目進行停播、暫停播出或者取消播出許可。央視作為國家級廣播電視機構,擁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和播出的權力,因此央視有權封殺短視頻主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