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如下:
1、高風險區。對7天內有高風險區旅居史的入新人員管控措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期間賦碼管理、不得外出,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實行集中隔離措施;
2、低風險區。對7天內有低風險區旅居史的入新人員管控措施;實施3天2檢。
3、陸地邊境口岸城市。凡從陸地邊境口岸城市來新的人員和7天內有陸地邊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來新人員,入新後第3天開展1次核酸檢測。
4、入境人員。對入境人員,實施“5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繼續集中隔離,隔離期間賦碼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2、3、5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第1、3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入境人員在省外完成隔離的,入新後不再重復隔離。
5、所有風險地區來新人員,務必第壹時間向所在社區(村)、賓館、單位報備,並主動配合落實核酸檢測等各項防控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全國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傳染病防治工作。
軍隊的傳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實施監督管理。
第七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傳染病監測、預測、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以及其他預防、控制工作。
醫療機構承擔與醫療救治有關的傳染病防治工作和責任區域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城市社區和農村基層醫療機構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承擔城市社區、農村基層相應的傳染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