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家中國福利彩票,需要依照政府采購法及相關規定,以公開招標作為主要采購方式。辦理彩票代銷合同,根據民政部、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彩票代銷合同進行代銷。
根據《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條規定: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采購彩票設備和技術服務,依照政府采購法及相關規定,以公開招標作為主要采購方式。
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采購專用的彩票設備和技術服務,可以采用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壹來源采購、詢價或者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
根據《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向社會征召彩票代銷者和設置彩票銷售場所,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統籌規劃,合理布局;
2、公開公正,規範透明;
3、從優選擇,兼顧公益。
根據《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應當根據民政部、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彩票代銷合同示範文本,與彩票代銷者簽訂彩票代銷合同。彩票代銷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委托方與受托方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2、合同訂立時間、地點、生效時間和有效期限;
3、委托方與受托方的權利和義務;
4、彩票銷售場所的設立、遷移、暫停銷售、撤銷;
5、彩票投註專用設備的提供與管理;
6、彩票資金的結算,以及銷售費用、押金或者保證金的管理;
7、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和兌獎的約定;
8、監督和違約責任;
9、其他內容。
委托方與受托方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有關彩票管理政策,嚴格履行彩票代銷合同。
擴展資料
根據《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條,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財政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建議所在單位或者主管部門給予相應的處分:
1、違反彩票銷售原始數據、彩票開獎設備管理規定的;
2、違反彩票發行銷售風險基金、彩票兌獎周轉金或者彩票遊戲的獎池資金、調節基金以及壹般調節基金管理規定的;
3、未按批準的銷毀方式、期限銷毀彩票的;
4、未按規定向社會公告相關信息的;
5、使用獎池資金、業務費開展派獎活動的;
6、未以人民幣現金或者現金支票形式壹次性兌獎的。
根據《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壹條,彩票代銷者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民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責成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解除彩票代銷合同:
1、轉借、出租、出售彩票代銷證的;
2、未以人民幣現金或者現金支票形式壹次性兌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