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比賽項目4個:自由體操、跳馬、高低杠、平衡木。
2012倫敦奧運會體操賽場為:北格林威治體育館
比賽時間:7月28日-8月7日
2、比賽場地設施
自由體操:
自由體操在面積為12米×12米的場地內進行,場地鋪設地毯或彈性地板。比賽區外有2米的安全區域。比賽場地男女***用。
跳馬:
跳馬馬鞍上表面積為1.2米長×0.95米寬;
男子跳馬高度1.35米(從地面量起),助跑範圍全長為25米;
女子跳馬高度1.25米(從地面量起),助跑範圍全長為25米;
跳馬能升降,可男女***用。
鞍馬(男子):
鞍馬比賽高度1.15米,可升降,鞍馬馬鞍上表面積為1.6米長×0.35米寬,鞍馬上的手握半圓環兩環相距40-45厘米。
吊環(男子):
吊環距地面高度2.75米,兩環相距50厘米,環直徑18厘米。
單杠(男子):
單杠距地面高度2.75米,橫杠長度2.4米。
雙杠(男子):
雙杠距地面高度1.95米,橫杠長度3.5米,兩杠相距42-52厘米。
平衡木(女子):
平衡木距地面高度1.25米,木長5米,木寬10厘米。
高低杠(女子):
低杠距地面高度1.61米,高杠距地面高度2.41米,兩杠均長2.4米。
3、競賽規則
比賽***分四種:
第壹種是團體和個人資格賽,各個奧委會可派由4到6名運動員組成的隊或個人參加。在每個項目的比賽中,每隊派出5名隊員上場,取4個最好成績相加作為該項目成績,各項目成績相加作為團體成績。第壹種比賽成績不帶入決賽。
第二種是個人全能決賽,在團體和個人資格賽中獲全能成績前24名的運動員參加該賽。以全能決賽成績決定全能名次。
第三種是單項決賽,在團體和個人資格賽中獲各單項成績前8名的運動員參加單項決賽,以各單項決賽的成績決定單項冠軍。
第四種是團體決賽,在團體和個人資格賽中獲團體成績前8名的隊伍參加該賽。在每個項目上,每隊派3名運動員比賽即:比賽采用5-3-3制,每個項目的3個分數都記入團體成績。以團體決賽的成績決定團體冠軍。
男子比賽項目6個:自由體操、跳馬、鞍馬、吊環、雙杠、單杠;
女子比賽項目4個:自由體操、跳馬、高低杠、平衡木。
4、獎牌設置
男子個人全能、男子團體、男子自由體操、男子跳馬、男子鞍馬、男子吊環、男子雙杠、男子單杠各1金1銀1銅,***計:金牌8枚、銀牌8枚、銅牌8枚,獎牌***24枚。
女子個人全能、女子團體、女子自由體操、女子跳馬、女子高低杠、女子平衡木各1金1銀1銅。***計:金牌6枚、銀牌6枚、銅牌6枚,獎牌***18枚。
體操項目***計:金牌14枚、銀牌14枚、銅牌14枚,獎牌***42枚。
7月30日男子團體決賽
31日女子團體決賽
8月1日男子個人全能決賽
8月2日女子個人全能決賽
5日21:00男子自由體操決賽 21:50女子跳馬決賽 22:41男子鞍馬決賽
6日21:00男子吊環決賽 21:50女子高低杠決賽 22:41男子跳馬決賽
7日21:00男子雙杠決賽 21:47女子平衡木決賽 22:37男子單杠決賽 23:23女子自由體操決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