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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天河區公辦小學招生方式

廣州天河區公辦小學招生方式

答:公辦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民辦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入學原則,在核準的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內招生。堅持小學壹年級“零起點”教學;嚴禁學校以考試或任何變相考試形式進行招生。

2020年廣州市天河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細則

為規範和加強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中***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廣東省教育廳轉發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粵教基函〔2020〕70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穗府辦函〔2016〕174號)《廣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符合條件的承租人適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壹〔2017〕53號)《廣州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穗教規字〔2018〕3號)《廣州市教育局關於進壹步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穗教規字〔2020〕1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工作細則。

壹、指導思想

依法行政、依規辦事、以人為本,保障本行政區域內適齡兒童按時接受義務教育,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二、基本要求

(壹)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有關要求,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公辦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民辦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入學原則,在核準的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內招生。堅持小學壹年級“零起點”教學;嚴禁學校以考試或任何變相考試形式進行招生。

(三)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學校在摸查測算的基礎上提出當年本學校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報區政府審定並向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後,正式下達並向社會公布。學校招生計劃下達後不得隨意調整;確需調整的,應由區教育局報區政府批準並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未經批準的招生計劃無效,學校不得為超出招生計劃部分的新生辦理學籍,區教育局也不予審核通過。

(四)公辦學校要確保本學校招生地段內符合條件的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接收符合條件的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積極做好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公、民辦學校要接收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的符合積分制入學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

(五)隨機編班,完成學籍上報工作。當年招生工作結束後,學校應通過學校網站等渠道公布招生結果;按隨機編班原則做好學生編班工作,在校內公示欄公示編班結果。學校需於每年9月15日前做好學籍信息收集、匯總、校驗、上報工作。

三、基本概念

(壹)本文所稱“就近入學”,是指相對就近入學,小學就近入學為學生實際居住地與學校直線距離原則上在3公裏以內,初中就近入學為學生實際居住地與學校直線距離原則上在5公裏以內。

(二)本文所稱“人戶壹致”,是指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擁有的完全房產的居住證明(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已收樓的壹手商品房預售合同、宅基地證、集資房證明)地址壹致。

(三)本文所稱“實際居住地”,是指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的天河區內的有效居住證明的地址。分三種情況認定,壹是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內擁有完全房產的,以其提供的名下所擁有的完全房產證明(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已收樓的壹手商品房預售合同、宅基地證、集資房證明)地址認定為其實際居住地。二是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內只擁有壹套不完全房產的,以其提供的不完全房產證明(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已收樓的壹手商品房預售合同、宅基地證、集資房證明)地址認定為其實際居住地;如果擁有兩處及以上不完全房產的,以房產權屬占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產地址認定為其實際居住地。三是適齡兒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沒有任何房產的,與祖輩同戶同住的,以祖輩房產證明(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已收樓的壹手商品房預售合同、宅基地證、集資房證明)地址認定為其實際居住地;住拆遷安置房、單位公房、合法租賃房屋的,以有效居住證明(拆遷安置協議或單位公房證明材料、住建部門認可且審核時間在規定時限內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地址認定為其實際居住地。

(四)本文所稱“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是指在廣州市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以其租賃房屋所在地為唯壹居住地,持有住建部門認可且審核時間在規定時限內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承租人穗籍子女。

(五)本文所稱“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是指符合《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清單》條件,能提供有效佐證材料且實際居住地在天河區的非穗籍適齡兒童少年。

(六)本文所稱“天河區積分入學學生”,是指符合《廣州市天河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工作實施辦法》申請條件,且通過申報審核、並經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非穗籍適齡子女。

四、招生信息發布

區教育局通過天河區政府官方網站“天河區門戶網站”(網址:

五、小學招生

(壹)招生對象

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小學階段的招生對象為6周歲以上兒童。凡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6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二)招生程序

公辦小學、民辦小學招生實行網上報名。

具有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於2020年5月5日至1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

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無需網上報名,於2020年5月16日至18日,提交佐證材料到實際居住地地段對口小學進行現場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並公示無異議的,6月10日派發錄取通知書。

天河區積分入學學生由申請人6月1日網上填報誌願,6月8日公布公辦小學錄取結果,6月12日公布民辦小學錄取結果。具體見《廣州市天河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學位申請工作指引》。

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適齡兒童少年)以2020年天河區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方式入學,按其積分排名情況安排廣州市南國學校學位。

不符合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和天河區積分入學學生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因公辦學校學位緊張,建議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於2020年5月7日至11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

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確因疾病、出國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參加小學招生報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於2020年8月27日、28日到實際居住地地段對口小學現場遞交材料補報名,同時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

2020年起,非天河戶籍的穗籍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無房產、租住在我區申請入讀我區公辦小學,須提供審核時間在入學前壹年的9月1日前、租期至少到入學兩年後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否則,需回戶籍地報名申請入學。今年,申請入讀我區公辦小學的非天河戶籍的穗籍適齡兒童,其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審核時間必須在2019年9月1日前。

(三)招生地段

學校地段根據地理狀況、交通狀況、人口分布、學校規模及布局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合理劃分,並保持相對穩定。學生實際居住地與學校直線距離原則上在3公裏以內。

公辦小學必須按區教育局劃定的地段招生。以學校為單位,2020年公辦小學非正常跨區域招生比例必須控制在5%以下。

(四)安排學位

1.具有本區戶籍符合“人戶壹致”條件且學位未被占用的適齡兒童,統稱地段生,按地段對口方式入學;具有本市戶籍且實際居住我區的其他類別適齡兒童,統稱統籌生,學校在保證地段生學位的基礎上,以實際居住地為主,接受其報名,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學位。

2.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由區教育局以其實際居住地為依據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學位。

3.天河區積分入學學生由區教育局按照“積分優先、遵循誌願”原則,統籌安排學位。

4.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適齡兒童少年)按申請人排名從高到低順序依次檢索,安排至廣州市南國學校港澳子弟班就讀,直至小學壹年級40人招生計劃(含遞補生)完成。

5.不符合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條件和天河區積分入學學生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申請民辦學校學位。

天河區轄內的民辦小學要嚴格落實《廣州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按時公布本校招生方案,按區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計劃(含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招生計劃)開展本校當年的招生工作。民辦小學招生方案發布前,須報區教育局小幼教科備案,包括學校的辦學特色、招生計劃、報名辦法、錄取規則、錄取時間、咨詢方式和收費標準等。

各民辦小學原則上不得跨區招生,其面向本區的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直接核定。招生對象為天河區戶籍適齡兒童、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壹方持有在天河區辦理的有效期內《廣東省居住證》(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證件)的適齡兒童。有寄宿條件且確有跨區招生需求的民辦學校,其面向廣州市內非天河區的跨區招生計劃不超過總計劃的50%,其跨區招生計劃先報區教育局初核後,報市教育局核準。

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可由民辦學校直接錄取。報名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派位錄取。電腦派位工作由區教育局統壹組織實施。民辦學校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向擬錄取的新生發出預錄取通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後完成網上確認程序,民辦學校確認註冊錄取名單後,提交報名材料等到區教育局審核。

六、初中招生

(壹)招生對象

1.具有天河區戶籍的我區公辦(企事業辦)小學畢業生。

2.其他類小學畢業生。

壹是返區生,是指戶籍在天河區、學籍在天河區外或學籍在廣州市內民辦小學,需在天河區就讀公辦初中的小學畢業生。

二是跨地段生,第壹類是指戶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房產均在天河區,且房產地段對口中學與原畢業小學對口中學不壹致,申請回“人戶壹致”地段所屬中學升學的我區公辦小學(企事業辦)畢業生。第二類是指戶籍在廣州市內天河區外、學籍在天河區公辦(企事業辦)小學,需在天河區就讀公辦初中的小學畢業生。

三是小學畢業生中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

四是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和天河區積分入學學生。

五是小學畢業生為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適齡兒童少年)。

六是符合我區民辦學校招生報名條件的小學畢業生。

不符合以上六類條件,需回戶籍所在地升學的小學畢業生,按其戶籍所在地升學辦法升學。

(二)招生範圍。根據本行政區域內適齡學生人數、地理狀況、交通狀況、學校規模及布局、招生方式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合理劃分公辦初中招生範圍。我區各公辦初中95%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學方式確定。

(三)安排學位。

具有天河區戶籍且在我區公辦(企事業辦)小學畢業的學生,直升其畢業小學對口中學。

凡屬我區初中招生範圍的返區生、跨地段生,經區教育局審核,符合“人戶壹致”條件,按地段對口直升方式升學;不符合“人戶壹致”條件的,由區教育局為其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學位。

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按其在天河區有效期內的房屋備案租賃合同地址為實際居住地,由區教育局為其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學位,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權益。

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按其在天河區的實際居住地為依據,經區教育局審核公示後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學位。

天河區積分入學學生由區教育局按照“積分優先、遵循誌願”原則,統籌安排學位,具體見《廣州市天河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學位申請工作指引》。

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適齡兒童少年)以2020年天河區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方式入學,按其積分排名情況安排廣州市南國學校學位。

符合我區民辦中學招生報名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於6月15日-2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

天河區戶籍、且實際居住地在天河區的小學畢業生確因疾病、出國等特殊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升學手續、且廣州市其他區未安排公辦初中學位,需回天河區就讀公辦初中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8月28日到區教育局現場遞交材料補報名,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初中學校。

2026年開始,小學畢業生(小學2020年後入學的)申請我區公辦初中時,若公辦初中招生計劃(或招生規模)無法完全接收對口小學(或對口地段)的小學畢業生,公辦初中將采用多校劃片,電腦派位方式招收符合我區公辦初中招生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具體的招生條件、招生範圍、招生辦法等詳見當年招生細則。

(四)招生方式。我區按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確定公辦初中的招生,采用單校劃片對口直升為主,劃分地段為補充的方式進行招生。

1.具有天河區戶籍的我區公辦(企事業辦)小學畢業生,每年4月底前,由畢業小學在廣州市學籍系統中驗核各畢業生戶籍情況,由全區統壹招生、免試升入對口中學。

2.凡返區生、跨地段生以及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等都需按時、按規提交資料進行審核,不提交資料者,視為放棄我區升學資格。

3.天河區積分入學學生根據我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招生計劃,按《廣州市天河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學位申請工作指引》,分批安排公辦學位。

4.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適齡兒童少年)按申請人排名從高到低順序依次檢索,安排至廣州市南國學校港澳子弟班就讀,直至初中壹年級40人招生計劃(含遞補生)完成。

5.符合我區民辦學校報名條件的小學畢業生,按民辦中學招生方式錄取招生。

天河區轄內的民辦中學要嚴格落實《廣州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按區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計劃(含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招生計劃)開展本校當年的招生工作。

各民辦中學原則上不得跨區招生,其面向天河區的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直接核定,招生對象為天河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天河區學籍的小學畢業生、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壹方持有在天河區辦理的有效期內《廣東省居住證》(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證件)的小學畢業生。有寄宿條件且確有跨區招生需求的民辦學校,其面向廣州市內非天河區的跨區招生計劃不超過總計劃的50%,其跨區招生計劃先報區教育局初核後,報市教育局核準。

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可由民辦學校直接錄取。報名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派位錄取。電腦派位工作由區教育局統壹組織實施。民辦中學在“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向擬錄取的新生發出預錄取通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後完成網上確認程序,民辦學校確認註冊錄取名單後,提交報名材料等到區教育局審核。

(五)區屬公辦外國語學校招生方案另行發布。

七、照顧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壹)各學校要積極穩妥做好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學生、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學生和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的適齡兒童少年)的招生錄取工作。

(二)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等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或免予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地段對口學校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並報區教育局審核批準;延緩入學期滿時,應即入學。

(三)學校應妥善安排穗籍殘疾兒童入學,為不同類型和不同程度的殘疾兒童提供多種形式的學習機會。

1.輕度智力殘疾、肢體殘疾、經康復訓練已可以回歸主流的聾童,及其他種類程度較輕的殘疾兒童到所屬地段學校申請學位,學校不能拒絕其報名。報名時間、報名方式、資料審核及學位安排辦法與普通穗籍生壹致。根據隨班就讀工作的有關規定,在家長自願的前提下,於兒童入學後的第二學年辦理隨班就讀有關手續。

2.具有天河區戶籍實際居住在天河區的中度智力殘疾適齡兒童,並能適應普通學校融合教育的,可申請報讀天河區禦景小學或廣州市天河中學獵德實驗學校的特教班(只能二選壹)。請家長於2020年5月16日至18日帶齊資料(戶口本、有效的居住證明、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智商檢測證明)、攜同孩子到天河區禦景小學或廣州市天河中學獵德實驗學校報名。學校審核通過後,於2020年6月10日發放錄取通知書。因招生計劃有限(每班招收5名),如果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多於招生計劃,由禦景小學或廣州市天河中學獵德實驗學校於2020年6月10日前采用搖珠的辦法決定錄取名單。未被搖中錄取的,可選擇到天河區啟慧學校入讀。

3.具有天河區戶籍的中度、重度智力殘疾適齡兒童,請家長於2020年5月16日至18日帶齊資料(戶口本、有效居住證明、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智商檢測證明)、攜同孩子到天河區啟慧學校報名。學校審核通過後,於2020年6月10日發放錄取通知書。

4.盲、聾啞兒童分別到廣州市啟明學校、廣州市啟聰學校接受教育。

(四)學校應加強與民政部門***同協商,做好福利機構供養的孤殘兒童入學工作。

八、規範招生行為,維護良好招生秩序

各學校要規範招生行為,嚴格按照省、市、區招生文件要求及精神進行招生,對負面清單中出現的行為,無論單位或個人,均按照《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負面清單及處理措施》內容嚴肅處理。各學校要廉潔招生、陽光招生,貫徹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對招生各個環節必須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確保招生工作公開透明。

各學校不得以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人機對話、拓展活動、冬夏令營等名義選拔學生,不得與社會培訓機構或任何第三方組織聯合招生。要均衡編班,不得舉辦任何名義的重點班,不得按學生成績進行編班,不得為編班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試。要嚴格落實“壹人壹籍,人籍壹致,籍隨人走”的學籍管理要求,嚴禁“人籍分離”、“雙重學籍”等情況出現。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學校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

對於未落實國家、省、市、區相關政策,出現違規招生行為的民辦學校,將與學校年檢掛鉤,視情節嚴重程度,對學校及校長、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減少學校次年招生計劃或責令停止招生,並建議解聘校長、相關責任人職務。

九、其他

(壹)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1年。有效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二)本細則由廣州市天河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三)相關電話及網址。

1.廣州市天河區教育局小學招生咨詢電話:38622512;中學招生咨詢電話:38622522;招生投訴電話:38622508。

2. “天河區門戶網站”網址:

3. “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

4. “天河區積分入學網上申請系統”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