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鬥機包括殲擊機,截擊機,強擊機.殲擊機是奪取制空權的主力機型,通常中低空機動性好,裝備中近程空對空導彈,通過中距空中格鬥,近距離纏鬥擊落敵機以獲得空中優勢,或為己方軍用飛機護航。截擊機是高空高速的本土防空型機種,機動性通常不如殲擊機,裝備遠程空對空導彈或反輻射導彈,主要任務是攔截高空高速入侵的敵方偵察機,超音速戰略轟炸機,洲際導彈,還可以用遠程反輻射導彈攻擊遠處的敵方預警指揮機。強擊機就是近距離對地火力支援的機種,裝甲防護優異,速度壹般,飛行高度很低,機載武器為對地攻擊的導彈,炸彈,火箭彈,僅有少量近距離空對空導彈用於自衛。以攻擊地面裝甲目標為主,火力強大。西方提倡壹機多用,通常殲擊機也負擔強擊機的壹部分對地精確打擊的任務,成為戰鬥機。另外強擊機由於速度較慢,突防能力差,再加上地空導彈越來越厲害,已經很難安全地完成自己的任務,趨於被淘汰,強擊機的對地攻擊任務將由多功能的殲擊機遠距離對地精確制導投彈和戰略轟炸機的常規轟炸代替。
殲擊機
用於在空中消滅敵機和其他飛航式空襲兵器的軍用飛機,又稱戰鬥機。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曾廣泛稱為驅逐機。殲擊機的主要任務是與敵方殲擊機進行空戰,奪取空中優勢(制空權)。其次是攔截敵方轟炸機、強擊機和巡航導彈,還可攜帶壹定數量的對地攻擊武器,執行對地攻擊任務。殲擊機還包括要地防空用的截擊機。但自60年代以後,由於雷達、電子設備和武器系統的完善,專用截擊機的任務已由殲擊機完成,截擊機不再發展。具有火力強、速度快、機動性好等特點,是航空兵空中作戰的主要機種,也可用於執行對地攻擊任務。早期的殲擊機是在飛機上安裝機槍來進行空中戰鬥的;現代,多裝有20毫米以上的航空機關炮,還可攜帶多枚雷達制導的中距攔射導彈和紅外線制導的近距格鬥導彈和炸彈或命中率很高的激光制導炸彈,以及其他對地面目標攻擊武器。殲擊機最大飛行時速達3000千米,最大飛行高度20千米,最大航程不帶副油箱200千米,帶油箱時可達5000千米。機上還帶有先進的電子對抗設備。
發展簡史 第壹次世界大戰初期,飛機首先用於戰場上空指引炮兵射擊、偵察和轟炸。隨後就出現用飛機來阻撓敵機執行上述任務的戰鬥行動,形成空中的對抗。開始時只是後座的射擊員用手槍、步槍和機槍在空中相互射擊。1915年德國研制出裝有射擊協調器的福克E.I .飛機。機槍固定在機身頭部,穿越機頭的螺旋槳旋轉面射擊而子彈不會擊中旋轉槳葉。這樣,後座的射擊員被取消,駕駛飛機和射擊都由駕駛員來完成。這種飛機的出現,從根本上改變了空戰的方式,提高了飛機空戰能力。從此確立了殲擊機武器的典型布置形式。此後,殲擊機在速度、高度和火力等方面不斷改進。第壹次世界大戰結束時,殲擊機的最大飛行速度達到200公裏/時,升限高度達6000米,重量接近1噸,發動機功率169千瓦,飛機配備7.62毫米的機槍。當時著名的殲擊機有德國的福克D和E、英國的S.E.5和法國的Spad等。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殲擊機的最大速度已達700公裏/時,飛行高度達11公裏,重量達6噸,所用活塞式航空發動機制功率接近1470千瓦。武器則由機槍發展到20毫米的機炮和空空火箭。瞄準系統已有能作前置量計算的陀螺光學瞄準具。這壹時期著名的殲擊機有英國的“噴火”式,美國的P-51、P-47,蘇聯的雅克3、拉5和德國的Me-109、FW-109等。
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德國開始使用Me-262噴氣式殲擊機,最大飛行速度達960公裏/時。戰後噴氣式殲擊機普遍代替了活塞式殲擊機,飛行速度和高度迅速提高。在1950-1953年的抗美援朝中,出現了噴氣式殲擊機空戰的場面。中國人民誌願軍空軍使用的米格15和美國的F-86飛機都采用後掠後翼布局,飛行速度都接近音速(1100公裏/時),飛行高度15000米,飛機重量約6號,發動機推力29420牛。機載武器已發展到20毫米以上的機炮,瞄準系統中裝有雷達測距器。帶加力燃燒室外的渦輪噴氣發動機便於改善飛機外形,殲擊機的速度很快突破了音障。60年代以後,殲擊機的最大速度已超過兩倍音速,配備武器已人機炮、火箭發展為空空導彈。這壹時期最著名的殲擊機有美國的F-104、F-4,蘇聯的米格21和法國的“幻影”3等。60年代中期,以蘇聯的米格25和美國的YF-12為代表的殲擊機的速度超過三倍音速,作戰高度約23000米,重量超過30噸。但是60年代後期越南戰爭、印巴戰爭和中東戰爭的實踐表明,超音速殲擊機制空戰大多是在中、低空,接近音速的速度進行的。空戰要求飛機具有良好的機動性,即轉彎、加速、減速和爬升性能。裝備的武器則是機炮和導彈並重。以後,新設計的殲擊機不再追求很高的飛行速度和高度,而是著眼於改進飛機的中、低空機動能力,完善機載電子設備、武器和火力控制系統。
現代殲擊機的特點 為了獲得優異的空中格鬥能力,現代殲擊機在性能、外形、動力裝置、機載設備、武器配備和火控系統等方面有壹些新的特點。
①性能:突出中、低空跨音速機動性,在音速附近穩定轉彎率可達18度/秒,瞬時轉彎率達75度/秒;飛機在9000米高度上,速度從馬赫數0.9增加到馬赫數1.6所需時間為50-60秒;海平面最大升率達300米/秒;靜升限18000米左右;能在低空作超時速飛行;高空最大飛行馬赫數在2左右;最小飛行速度為200公裏/時;最大飛行迎角可達60°;低空作戰半徑約500-600公裏;飛機起飛、著陸滑跑距離小於1000米;飛機最大過載可達9g。
②設計面貌:飛機在空戰中的推力普遍大於重力(即推重比大於1),多采用低流量比的加力渦輪風扇發動機,加力推力大,重量輕,不加力工作時耗油率小。為兼顧在亞音速、跨音速、超音速範圍內都有較小的阻力,飛機采用中等後掠角、中等展弦比並帶前緣連條的薄機翼,或是采用三角形薄弱機翼。翼型相對厚度約4%,並有隨馬赫數和迎角自動偏轉的前、後緣機動襟翼(或縫翼)。正常布局(有平尾)飛機空戰時機翼單位面積載荷約3000帕(300公斤力/米2);無尾布局為2000帕。殲擊機壹般為單座。為擴大駕駛員視界,采用水泡形座艙,即使在地面上也能保證將駕駛員彈射到足夠的高度,大量采用整體機內部油箱載油量約占正常起飛重量的30%。飛機操縱系統廣泛采用數字式電傳操縱的基礎上采用主動控制技術,提高飛機的作戰性能。
③武器和火控系統:現代殲擊機普遍裝有口徑 20毫米以上的航空機關炮,同時攜帶多枚雷達制導的中距攔射導彈和紅外跟蹤的近距格鬥導彈。也可攜帶2-3噸航空炸彈或其他對地攻擊武器。飛機上裝有用數字計算機控制的航空火力控制系統,它由有下視能力的脈沖多普勒雷達、慣性導航系統、大氣數據計算機等組成,可與通信導航識別綜合系統和電子對抗系統交聯。駕駛員通過平視顯示器、下視儀和多功能顯示器獲得敵我機參數的信息,控制和管理導彈、機炮、火箭和炸彈的瞄準、發射和投放。火控系統的操縱是安裝在駕駛桿和油門手柄上,便於駕駛員將飛機駕駛和空戰合為壹體。由於傳遞信息的設備較多,信息量大,為減少電纜數量和信息傳遞差錯,采用多路傳輸數據總線。
④使用維護:殲擊機上各種機載設備和控制系統越來越復雜,維護工作量大大增加。為此,飛機表面開有大量檢查和維護用的口蓋和艙門,總面積達飛機表面積的60%。所有電子設備均采用積木式結構,有自動檢測能力,可在外場方便地更換插件。現代殲擊機具有很高的可靠性和良好的可維護性。飛機平均故障間隔飛行小時已從50年代的1小時提高到3小時。每1飛行小時所需的維護工作,從50年代的30工時降低到10工時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