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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新振決定留在養父母身邊,其養父母也將受到懲罰,什麽原因?

7月13日早上10時,國家公安部舉辦“我來為人民群眾辦好事”系列產品記者招待會,通告“闔家團圓”行動全新成果,詳細介紹影片《失孤》原形拐騙案件偵破狀況,到此,郭剛堂孩子被拐案的水落石出。最後,被拐的孩子決定留在養父母的身邊。不過,他的父母也要受到懲罰,主要是養父母本身就觸犯了法律。

7月11日,2021年26歲的郭新振從數百公裏外的河南省趕到聊城,與千辛萬苦找尋等待他24年的生父母很長時間地相擁在了壹起,到場工作人員莫不感動。據統計,郭新振現階段有好的工作。近段時間至今,他從在網上了解了壹些親生父母爸爸的信息內容及其爸爸所做的事兒,也看過影片《失孤》,十分打動也心痛爸爸,表明:“我缺少了這些年,尤其是這些年來,他幫著許多人找到小孩,而自身的小孩沒有尋找,情緒更厚重,他是壹個傑出的爸爸,為他引以為豪。”

對於小孩將來的準備,郭剛堂兩口子說,壹切按小孩的意向,他願在哪兒就在哪兒,不許他受第二次損害。“結婚了我們可以以往給他們看孩子。期待他把日子過好。只需小孩內心舒適,盡較大 勤奮,把關聯解決好,讓小孩去孝順照顧他成長的家人。”

但法不容情,依據刑事辯護律師回復,就算是郭剛堂壹家不向其父母追究責任,但因它是刑事案,是由司法部門運行,針對收購被拐賣兒童女性罪,壹切正常是要處三年下列刑期,自然在其中也有壹個獨特要求,如果不虐童,不阻攔拯救得話能夠 從輕處理懲罰,依據如今刑法修正案修定罪行之後,針對收購人或是要追責相對應的刑事處罰。期待“天下無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