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車輛在紅燈亮起時只是剛剛越過停止線,但立即停住了,這種情況通常不會被處罰;但如果車輛過線後還有明顯的位置移動,就可能會被處罰
2、車輛在紅燈亮起後駛入路口中間並停下,不再繼續移動,等待綠燈後再行駛,這樣的行為不算闖紅燈,但屬於越線停車,如果被交通監控記錄拍到,可能會被扣兩分
3、在紅燈亮起前,如果車輛已經越過停止線並繼續行駛,這種行為被視為闖紅燈,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通常,交通監控會通過連續的照片來證明闖紅燈行為,包括車輛未越過停止線、車輛已越過停止線的照片,以及路口全景的照片。
交通違章的處罰規定:
1、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機動車闖紅燈的,將被處以罰款並記分的處罰;
2、如果在闖紅燈過程中發現並及時停車,雖然減少了潛在的交通事故風險,但仍然構成違章行為;
3、停在路中間可能會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的正常通行,因此應盡快駛離交叉口,以免造成交通擁堵或二次事故;
4、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遵守交通指揮人員的指示,如果有交警在現場,應聽從交警的指揮;
5、在沒有交通指揮人員的情況下,應等待下壹個綠燈信號再行駛,確保不再違反交通信號燈規定;
6、在處理完現場情況後,應主動到交警部門報告違章行為,並配合交警部門的進壹步處理。
綜上所述,在誤闖紅燈時,若車輛僅越過停止線後立即停車通常不受罰,但若有明顯移動或在路口中停車則可能被扣分,而在紅燈亮起前已越線繼續行駛的行為將被視為闖紅燈並受到處罰,交通監控通過連續照片來證明違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壹)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
人行橫道信號燈表示:(壹)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