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合作協議不屬於勞動法。藝人與經紀公司簽定的經紀合同是壹種合同關系,雖然從表面上看,經紀公司是雇傭藝人為其服務,但是實質上藝人演出所掙取的費用是自己用其勞動所得。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
認定合同生效的條件具體如下:
1、合同當事人雙方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合同內容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
2、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規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
簽合同需要攜帶以下資料:
1、能證明當事人的主體資格的材料,如身份證明、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
2、合同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合同文本、公司章、法人章、合同章、簽字筆等。
綜上所述,被授權的經紀人能代替藝人簽合同。當事人可以通過代理人訂立合同,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或者相對人有理由相信經紀人有代理權限的,代理行為有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壹條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壹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壹百六十三條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