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某對繆可馨之死負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具體出發還是得看法律處理。
事件回顧:
6月4日下午,江蘇常州金壇區五年級女生繆可馨,在上完班主任袁老師的作文課後,從金壇河濱小學四樓縱身壹躍,花樣年華戛然而止。隨著事件的持續發酵,人們才驚訝的發現,讓這個五年級女生想不開的竟是因為,語文老師袁某在批閱作文時要求繆可馨傳遞?正能量?。壹時間,?正能量?壹詞成了那段時間裏網友熱議的高頻詞。
而這位班主任袁老師也著實不?簡單?,她不僅違規開辦作文輔導班,還曾收過繆可馨父親的?紅包?。同時,據袁老師曾經的壹名學生回憶,他上學時遭受過袁老師的體罰與變相體罰,身心受到了嚴重的傷害。事件曝光之後,這位袁老師成了千夫所指的對象,嚴懲繆可馨班主任袁某的聲音幾乎是呈現壹邊倒的態勢!這也看得出來,大家對於失德夫範的教師絕對是?零容忍?!
處理結果:
7月8日,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教育局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繆可馨班主任袁某的調查處理結果。金壇區教育局的處理公告雖然簡短,但涉及的內容卻不簡單。金壇區教育局給予了袁某三項處罰:
1、給予袁燈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將袁某收受的款物予以收繳。
3、給予袁某某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這三項處罰,每壹項都是有理有據、依法依規,充分回應了大家對袁某的質疑。
筆者有話說:
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教師涉嫌違法犯罪的,還應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袁某某所謂?違規違紀行為?,具體包括哪些,根本不說壹個字,公眾又怎麽會知道,黨內嚴重警告、收繳款物、降崗處分,是罰的太重還是罰的太輕?
壹個剛剛拿了語文第壹名的小姑娘,卻在壹堂語文課結束後選擇了跳樓,悲劇令人心痛,也引人反思。涉及具體案件,因為關乎責任承擔等現實問題,當事方難免趨利避害,但是作為地方教育部門,卻不能只盯著具體案件就事論事,更不能試圖不清不楚蒙混過關。既然是情況通報,就應該坦誠壹點、詳細壹點,否則,不僅出事兒童家長不會滿意,公眾也不會滿意。
為什麽要降崗處分袁某某?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能趁著高考熱度,悄悄扔個啥都沒說的通報,不清不楚敷衍了事,讓降崗處分淪為醬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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