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上戶口具體流程: 第壹、先要在醫院把寶寶的出生證明辦了,現在都是機打的了,壹定看清楚相關的證件號是否都正確省的到了戶政中心因為號碼不對,產生其他的麻煩。 第二、寶寶的戶口可以隨爸爸壹方或者媽媽壹方,去給寶寶上戶口的時候壹定要帶齊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準生證、還有寶寶的出生證明。 第三、帶齊這些東西就可以去戶政部門給寶寶上戶口了,現在新生兒都有自己的身份證號了,還有就是獨生子女光榮證也壹起辦了。 公安派出所 申辦手續父母雙方均為本市居民的新生嬰兒在出生後壹個月內,由嬰兒父母或監護人憑《 出生醫學證明 》、嬰兒父母的《結婚證》和《戶口簿》,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 戶口所在地 的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隨父報出生的,必須攜帶母親的《居民戶口簿》、《 居民身份證 》)。 外省市婦女與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結婚,2003年8月7日以後出生的嬰兒可以在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常住戶口。 此類戶口由公安派出所審核後辦理出生登記。需審核的證明材料如下: (1)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或加蓋單位人事、保衛部門印章的《集體戶口個人信息頁》復印件; (2)嬰兒父母的《居民身份證》; (3)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 (4)嬰兒父母的結婚證。非婚生嬰兒隨父或隨母在本市申報出生登記,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縣)局審批。 不同的地方可能會有壹些特殊的要求,妳可以先去上戶的地方問問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壹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