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2月29日,福建漳州市發布了《關於印發漳州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幹措施的通知》。
通知表示,將進壹步拓寬購房補貼範圍,對購買新建商品房、購買二手住房、“賣舊買新”改善住房、人才購房等四類情況進行補貼,並全面實施二手房“帶押過戶”、進壹步規範車位銷售,促進漳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在漳州市購買新建商品房的購房人(家庭),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後,由所購商品房項目的屬地財政部門按標準給予補貼。其中,購房人屬漳州市籍戶口的,購買新建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總額的0.5%給予補貼,每套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1.5萬元;購房人屬非漳州市籍戶口的,購買新建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總額的0.7%給予補貼,每套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2萬元。
在漳州市購買二手住房的購房人(家庭),在二手住房完成轉移登記後,由二手住房屬地財政部門對購房人繳納的地方級交易負擔(如契稅、登記費等)予以全額補貼支持。
值得壹提的是,二手房賣方與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為同壹人時,新政延續給予補貼,同時擴大補貼範圍,規定賣出二手房後,由其本人、配偶或其子女在漳州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二手房完成轉移登記、新建商品住房備案後可給予壹次性補貼。其中,本人、配偶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補貼5000元;其子女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補貼1萬元。
在漳州市就業且在漳州已繳交社保滿6個月的人才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可按標準享受學歷(職稱)購房補貼(只享受其中壹種,就高不重復)。其中,雙壹流大學(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名單為準)全日制畢業的大學生,本科學歷補貼1萬元/套、研究生學歷補貼1.5萬元/套;其他大學全日制畢業的大學生,大專及本科學歷補貼0.5萬元/套、研究生學歷補貼1萬元/套。
漳州市實施二手房“帶押過戶”模式,並進壹步規範車位銷售。在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已購買的車位、車庫在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後,可向社會公開出售。
新政實施後,只要該小區業主有購買需求,將不再限制每戶業主在本小區購買車位、車庫的個數。
《通知》即日起施行,購買新建商品房補貼、購買二手住房補貼、“賣舊買新”改善住房補貼、人才購房補貼這四項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其他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