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家屬表示,除了主要負責人與自己女兒壹起的兩個人,也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李心草的案件,可謂是受到了網絡上專業人士的關註。在2020年9月11日,法院判處被告人羅秉乾有期徒刑壹年六個月,而且要賠償原告人的經濟損失63257元。當時的事情發生在2019年9月9日,作為大學生的李心草與羅秉乾等三人進行喝酒。當時他們壹行人來到了壹家火鍋店。
在此期間他們並沒有飲酒,但是在吃完飯之後,羅秉乾提議要去酒吧喝酒。之後他們四人壹***喝了24瓶啤酒。離開了酒吧之後,李心草提出要回到學校。但是沒想到他們卻沒有趕到最後壹趟班車。沒有回學校的李心草,羅秉乾就決定繼續找壹個地方喝酒。所以他們走進了壹個酒吧,而且當時酒吧離盤龍江十分的近。
他們四人喝了很多的酒,而且喝的還是那種十分烈性的酒。在夜晚11點的時候,我們可以看到李心草,她已經是醉的不行了。她站起來的時候突然就坐到了羅秉乾的腿上。因為喝了酒,所以每壹個人的情緒都是十分暴躁的。在喝了酒之後,李心草先後出了酒吧,雖然前幾次都被和他壹起的朋友拉進來了。
但是在第四次的時候,她直接伸腿要往江邊上跳。幸好當時她的朋友把她拉下來了。在最後的時候,李心草離開了酒吧,並且她攔上了壹輛出租車。當時她的朋友向司機解釋李心草喝醉了,不能讓她走了。在李心草被所有人進行阻攔的時候,她就拉開車門,壹下子就從江邊跑了下去。淩晨兩點的時候,李心草越過了江邊的欄桿跳下盤龍江。雖然當時報警的十分及時,但是因為當時盤龍江的水流實在是太湍急了。
在沈底之後,警方壹直沒有找到她的屍體。在9月11號的時候,李心草的屍體終於被民警打撈上岸。經過法醫對她的屍體進行了鑒定,認為她是溺水而亡。很多人都說這是李心草自己跳江的現象,為什麽會讓羅秉乾判刑呢?其實法院上判定是這樣的,羅秉乾,他看到了李心草的這些行為,沒有對李心草進行照顧。反而坐在她的身上,對李心草實行打耳光的行為。直接刺激了李心草的情緒讓她跳江。所以李心草跳江的直接因素是跟羅秉乾有關的,所以他的行為構成了過失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