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規定98天。分別是:
1。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產假工資發放標準有哪些
產假工資發放標準具體如下:
1。壹般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了生育保險,那麽則由政府給產婦按生育險金額發放生育保險金,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2。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80%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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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壹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