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壹名央視主播,利用央視提供的主播說聯播平臺,穿的有模有樣,以播音主持才用的調調,來討論此事,我說他代表自己妳信嗎?
無論出自誰筆,妳央視主播都應理智壹點傳播,如果出自本人論點,更是錯上加錯。因為妳是央視喉舌,妳誤導的是壹大批無理念,無事非,無法制觀念的人,這種主播思想觀念太差,固步自封太無知,不學無術太陳舊,不要也罷。
郭誌堅發表的觀點及言論,不僅打了自己的臉,也打了警察的臉,打了央視和公眾的臉。
央視播音員,作為公眾關註的人物,在影響力這麽大的平臺,發表觀點和言論,應該慎之又慎,註意自己的身份和影響,他的言論不能被廣大人民所接受。
第壹,出言不慎,毀譽了大眾公***道德的底線。按照他的意思,如果我們中間,不管任何人,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自己不會遊泳,都可以視而不見?見死不救?這樣的觀點嚴重損害了國人的公***道德底線。
我們中華民族歷來講究舍己救人,而不是見死不救。早有 歷史 典故《司馬光砸缸》,小小的司馬光為了救壹位掉進水缸裏的小孩兒,他拿起石頭砸破的淹沒孩子的大水缸。水流出來,孩子得救了。
抗美援朝戰爭時期,我誌願軍戰士羅盛教舍身救壹位朝鮮小朋友。當他發現朝鮮小朋友掉進冰窟窿裏,奮不顧身跳進湖裏,把國外小朋友救上來,他犧牲了自己的生命,被譽為“國際主義戰士”。
前些日子,壹位英國駐成都領事館領事,看見中國人掉進水裏,他下水救人,難道這樣的見義勇為的事跡不值得贊揚嗎?不救人值得提倡嗎?救人,體現的是人們的公德和道德素質。
第二,作為人民警察,應該做到舍己救人,這是人民警察的職責所在。警察是國家專門設立的護衛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組織和國家機器。警察和人民解放軍壹樣,身穿制服,頭戴壹顆中華人民***和國的國徽,國徽是國家正義與威嚴的象征。關鍵時刻,當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需要警察的時候,就要義無反顧地沖上去,救人民群眾於水火之中。
這三位警察做的怎麽樣?大家有目***睹,壹目了然,顯然沒有盡到警察應該盡到的職責。不管妳會不會遊泳?都不能推卸自己的職能和責任。眼睜睜看著壹位17歲的花季少女消失在眾人的面前,這好像不能原諒?輕者失職,重者瀆職,褻瀆了人民警察的光榮稱號,是有責任的。
郭誌堅的觀點和言論,只能評價他,有文化,但缺少壹定的思想覺悟,不被大眾看好和接受。
央視開了個顛倒是非的壞頭,他假定了救人就必須犧牲,救人必須生命置換的設定,此風壹開,警察救人,醫護治病,軍人守土,民眾見義扶危都將以值不值得而放棄大義。
責任和使命!怕死就不要當人民警察!當兵的要是怕死,誰還願意沖鋒陷陣,保家衛國,太可怕了。這樣 社會 冷漠無情越發嚴重。
央視主播的觀點確實令人匪夷所思。按照央視主播的底層邏輯,莫非人民警察還肩負著比保護人民更重要的使命?
央視主播所說當然代表央視臺觀點,所說話中,我最反感的是那句與其無端指責,廣大網民是無端指責了嗎?
現在這就是事實,老人悴倒,妳敢扶嗎?幾千年的誠信,溫良供檢讓,人義禮智信的道德淪喪,整個 社會 充赤著銅臭,郭大主播,做為公眾人物,能把這件事,說的這麽清新脫俗的明白,妳太偉大了,我們是老百姓不要扣帽子, 社會 的發展,悲劇發生千變萬化的不同,但每個人都知道,歷朝歷代軍人,警察是民族的脊梁,國家的城墻,但脊梁斷了,這個民族還有希望嗎,醒醒吧,大佬們,
“挽救壹個生命不以犧牲另壹個生命為前提"。這樣的話,竟然出現在央視主播郭誌堅主播的節目中,不論其言論是自己的,還是撰稿人的,或是電視臺授權的,都讓我們這些小老百姓感到很不適。
不容質疑,在節目播出之前,壹定經過了層層審稿審查審批,直至定稿播出。壹個國家最具權威最具份量的新聞媒體,播出這樣的文章,究竟是要去傳達什麽樣的正能量呢?
警察的生命也是生命,不能作無畏的犧牲,我們也認可。就拿望江17歲女生溺亡事件來說吧,如果等所有的硬件如救生圈、救生衣、救生艇等什麽的都備齊才救人的話,妳自己說說,還能救得了麽,黃花菜早涼了。現場視頻我們看到接警警力行動遲緩,怯懦不前,過多考慮自身安全,導致救援失敗,花季少女隕落,令人扼腕嘆息,也讓人民警察的光輝形象蒙羞。
眼前的水域並非急流險灘,幾個人抓住有利時機,就算小姑娘有求死之心,能把妳幾個彪形大漢拉下水陪死麽。人民群眾的眼睛揉不得沙子,警察不作為,貪生怕死,漠視生命,這也是這次事件反晌這麽大的主要原因。
救人如救火,等什麽都準備好了,壹切都晚了。
時代變了,條件改善了,的確能創造更好的救援條件,減少不必要的傷亡。沒有人不認可。
既然是突發事件,哪能事事如願,哪能各種設備方案都備齊,只能平時多訓練多準備吧。
主流媒體還是要多正面引導,三思而後行。遇到需要救援的情況,還是要舍身取義,舍小家顧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