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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心監護需要做多久?

胎心監護需要做多久

胎心監護每次20分鐘,異常者應延長時間40分鐘。

胎心監護能夠連續觀察和記錄胎心率的動態變化,可以了解到胎心、胎動及宮縮之間的關系,多用來評估胎兒宮內安危情況。胎心監護可在懷孕34周後進行,胎心監護壹般在懷孕34周開始,正常孕婦每周壹次,胎心監護不合格者需復查,每次至少進行20分鐘,胎心監護異常的孕婦應延長至40分鐘。建議孕婦在進行胎心監護前,適當進食喝水,可提前上廁所,監護時可以坐或左側臥位姿勢、幫助緩解不適感,還要註意胎兒的胎動情況。

本內容由解放軍總醫院第四醫學中心 婦產科 副主任醫師 葛靜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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