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壹些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歷文化教育培訓機構(以下簡稱校外培訓機構)開展“應試培訓,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發展規律,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造成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加重家庭經濟負擔,社會反響強烈。
校外培訓的治理任務和整改要求:
1.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業整頓。
2.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但具備申請許可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申請相關許可。對不符合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停止辦學,依法妥善處置。
3、雖已領取營業執照,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開展經營範圍內的業務(業務),不得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