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教師,(1)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幹。
(2)作為行政幹部,是學院幹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通過管理和服務育人。
2.輔導員雙重管理:實行院、系雙重管理體制。
(1)學生處(學生處)負責宏觀指導和輔導員績效考核;各部門為輔導員提供具體的指導和全面的評估。
(2)學生處(學生處)應建立輔導員業務檔案,及時記錄和備案輔導員的任職、考核、獎懲情況,作為評定職稱、行政職級晉升和幹部任用的考核依據。
3.輔導員雙線晉升:輔導員不僅可以正常參加職稱評定,還可以按照《輔導員工作條例》享受相應待遇。
(1)做過輔導員,考核合格的,可享受科員級經濟待遇;
(2)享受科員級經濟待遇滿三年並考核合格(其中壹次優秀)的,享受科員級經濟待遇;
(3)工作滿三年並考核合格(其中壹項優秀)者,可享受正科級經濟待遇;
(4)享受正科級經濟待遇滿三年,考核合格(其中壹項為優秀),成績優秀者,可享受副科級經濟待遇。
擴展數據:
明確規定兼職輔導員工作量按專職輔導員工作量的三分之壹核定,堅持“同工同酬”原則,確保高校輔導員聘用參照專職教師待遇和保障。
條例對制定輔導員激勵保障機制、實現專職輔導員職稱“雙線”晉升提出了明確要求,強調高校專職輔導員職務(職稱)晉升要單獨規劃、單獨制定標準、單獨評價。
要註重考察工作實績和教育實效的導向,將優秀網絡文化成果納入科研成果統計和專職輔導員職務(職稱)評聘範圍。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