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氣、生物質能、電力、熱能等可以直接或者通過加工轉化獲得有用能量的資源。節能是指加強能源管理,采取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環境和社會可以接受的措施,降低消耗,減少損失和汙染物排放,制止浪費,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節約資源是中國的基本國策。國家實行節約與開發並重、節約優先的能源發展戰略。1Z305021關於建築合理使用與節能的規定在工程建設領域,節能主要包括建築節能和施工節能。建築節能是解決建築工程竣工後使用過程中的節能問題。2008年8月頒布的《民用建築節能條例》規定,“民用建築節能是指在保證使用功能和室內熱環境質量的前提下,降低民用建築使用過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動。”建築節能就是解決建築過程中的節能問題。例如,《綠色施工導則》規定“綠色施工是指在保證質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過科學管理和技術進步,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實現四節壹環保(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環保)的施工活動。合理利用和節約能源的壹般規定(壹)節能的產業政策2007年6月(10)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以下簡稱《節約能源法》)規定,國家實行有利於節能和環境保護的產業政策,限制高耗能、高汙染產業的發展,發展節能環保型產業。國家對耗能高的落後用能產品、設備和生產工藝實行淘汰制度。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設備和生產工藝。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於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企業節能標準。(二)用能單位有法定義務。用能單位應當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則,加強節能管理,制定並實施節能計劃和降低能源消耗的技術措施。用能單位應當建立節能目標責任制,對在節能工作中做出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給予獎勵。用能單位應當定期開展節能教育和崗位節能培訓。用能單位應當加強能源計量管理,按照規定配備和使用依法考核合格的能源計量器具。用能單位應當建立能源消費統計和能源利用分析制度,對各類能源消費實行分類計量和統計,確保能源消費統計數據真實、完整。任何單位不得實行能源消費包費制。(3)循環經濟的法律要求循環經濟是指生產、流通和消費過程中的減量化、再利用和資源化的活動。減量化是指在生產、流通和消費過程中減少資源消耗和廢物產生。再利用是指將廢物直接或經過修理、翻新、再制造後作為產品使用,或將全部或部分廢物作為其他產品的零部件使用。資源化利用是指直接利用廢棄物作為原料或者對廢棄物進行回收利用。2008年8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以下簡稱《循環經濟促進法》)規定,發展循環經濟應當在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前提下,按照減量化優先的原則實施。在廢物再利用和回收過程中,應當確保生產安全,產品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防止再次汙染。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措施降低資源消耗,減少廢棄物的產生量和排放量,提高廢棄物的再利用和資源化水平。國務院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環境保護等有關主管部門,定期公布鼓勵、限制和淘汰的技術、工藝、設備、材料和產品目錄。禁止生產、進口和銷售列入淘汰名錄的設備、材料和產品,禁止使用列入淘汰名錄的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二。建築節能規定《節約能源法》規定,國家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行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不符合強制性節能標準的項目,依法負責項目審批的機關不得批準或者核準;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國家鼓勵在新建建築和既有建築節能改造中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等節能建築材料和節能設備,安裝和使用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統。建設項目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應當遵守建築節能標準。(壹)采用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民用建築節能條例》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在新建建築和既有建築的節能改造中采用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具備太陽能利用條件的地區,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鼓勵和支持單位和個人安裝和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照明系統、供熱系統、采暖制冷系統等太陽能利用系統。(二)新建建築節能規定國家推廣使用民用建築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限制或者禁止使用能耗高的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國家限制或者禁止進口高耗能的技術、材料和設備。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不得在建築活動中使用列入禁止目錄的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1.施工圖審查機構的節能義務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當按照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經審查不符合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2.建設單位的節能義務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違反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和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按照合同約定,施工單位采購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的,施工單位應當保證其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建設單位應當組織竣工驗收,檢查民用建築是否符合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不符合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的,不得出具竣工驗收報告。3.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承擔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註冊執業人員的節能設計、施工和監督義務。施工單位應當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進行檢查;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工程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不按照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施工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改正;施工單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在墻體和屋面保溫工程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範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平行檢查等形式實施監理。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采暖制冷系統和照明設備不得在建築物上使用或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壹道工序的施工。(三)既有建築節能規定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是指對不符合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的圍護結構、供暖系統、采暖制冷系統、照明設備、熱水供應設施等既有建築進行節能改造的活動。對既有建築實施節能改造,應當符合民用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優先采用遮陽、改善通風等低成本改造措施。既有建築圍護結構改造和供熱系統改造應同步進行。三。建築節能規定《循環經濟促進法》規定,建築設計、建設、施工等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對其設計、建造、施工的建築物、構築物采用節能、節水、節地、節材技術和小型、輕型、循環利用產品。有條件的地區要充分利用太陽能、地熱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壹)節約材料和利用物質資源《循環經濟促進法》規定,國家鼓勵使用無毒無害的固體廢物生產建築材料,鼓勵使用散裝水泥,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禁止破壞耕地和燒磚。在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和區域內,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粘土磚。”《綠色施工導則》進壹步規定,在圖紙會審時,應審查材料節約和材料資源利用的相關內容,從而使材料損耗率比定額損耗率降低30%;根據施工進度、庫存等合理安排材料采購、進場時間和批次,減少庫存;現場材料堆放有序;合適的儲存環境和適當的措施;保管制度健全,責任落實;適當的運輸方式、正確的裝卸方法,以防止損壞和溢出;根據現場布置就近卸貨,避免和減少二次搬運;采取技術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和腳手架的周轉次數;優化安裝工程的預留、預埋、管線路徑等方案;應就地取材,施工現場500公裏範圍內產生的建材量占建材總重量的70%以上。另外,對結構材料、圍護材料、裝修材料、周轉材料分別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比如結構材料的材料節約和材料資源利用的技術要點是:(1)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和商品砂漿。精確計算采購數量、供應頻率、施工速度等。,以及施工過程中的動態控制。散裝水泥用於結構工程。(2)推廣使用高強度鋼筋和高性能混凝土,減少資源消耗。(3)推進鋼筋專業化加工配送。(4)鋼筋配料和鋼構件下料方案的優化。鋼筋和鋼結構制作前,應對下料單和樣品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後方可進行批量下料。(5)優化鋼結構的制作和安裝方法。大型鋼結構應在工廠制作,現場組裝;應采用分段吊裝、整體提升、滑移、頂升等安裝方式,以減少方案措施的材料用量。(6)采用數字化技術優化大體積混凝土、大跨度結構等特殊施工方案。(二)節水和水資源利用《循環經濟促進法》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使用再生水。企業應發展串聯水系統和循環水系統,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企業應當采用先進的技術、工藝和設備,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進行循環利用。《綠色建築指南》進壹步規定了提高用水效率、利用非傳統水源和安全用水。1.提高用水效率:(1)施工中采用先進的節水施工技術。(2)施工現場不宜使用市政自來水噴灑路面和綠化灌溉。現場攪拌用水和養護用水應采取有效的節水措施,嚴禁無措施澆水養護混凝土。(3)施工現場供水管網應根據用水量設計布置,管徑合理,管道簡單,並采取有效措施減少管網和用水器具的滲漏。(4)現場機器、設備和車輛必須配備循環水裝置,用於沖洗水。施工現場辦公區和生活區的生活用水采用節水系統和節水器具,提高節水器具的配置比例。項目臨時用水應使用節水型產品,安裝計量裝置,並采取有針對性的節水措施。(5)在施工現場建立可重復使用的水收集和處理系統,使水資源逐步循環利用。(6)確定施工現場生活用水和工程用水的用水定額指標,分別計量管理。(7)大型工程的不同單項工程、不同標段、不同分包生活區,應分別計量用水量。在簽訂不同標段的分包或勞務合同時,將節水定額指標納入合同條款進行測算和考核。(8)對混凝土攪拌站等用水集中的區域和工藝點進行專項測量和評估。施工現場應建立雨水、中水或再生水的收集和利用系統。2.非傳統水源利用:(1)優先考慮中水回用和中水養護,有條件的地區和項目應收集雨水進行養護。(2)在施工現場基坑降水階段,地下水應優先作為混凝土攪拌用水、養護用水、沖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3)現場機械、設備和車輛用於沖洗、噴灑路面、綠化和灑水等。優先考慮非傳統水源,盡量不使用市政自來水。(4)大型建築工地,特別是雨量充沛地區的大型建築工地,應建立雨水收集利用系統,充分收集自然降水,用於施工和生活中適宜的部位。(5)力爭在施工過程中重復利用30%以上的非傳統水源和循環水。3.安全用水:在使用非傳統水源和現場再生水的過程中,應制定有效的水質檢測和健康防護措施,以確保避免對人體健康、工程質量和周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三)節能和能源利用《綠色施工導則》分別規定了節能措施、機械設備、生產、生活和辦公臨時設施、施工用電和照明用電。1.節能措施:(1)制定合理的建築能耗指標,提高建築能源利用率。(2)優先使用國家和行業推薦的節能、高效、環保的施工設備和工具,如采用變頻技術的節能施工設備。(3)施工現場應分別設置生產、生活、辦公和施工設備的用電控制指標,定期進行測量、統計和對比,並采取預防和糾正措施。(4)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和工作面,減少作業區的機具數量,充分利用相鄰作業區的現有機具資源。在安排施工工藝時,應優先考慮消耗電力或其他較少能源的施工工藝。避免設備額定功率遠大於使用功率或設備過載的現象。(5)根據當地的氣候和自然資源,充分利用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2.機械設備:(1)建立施工機械設備管理制度,進行電、油計量,完善設備檔案,及時做好維護保養工作,使機械設備處於低耗高效狀態。(2)選擇功率與負荷相匹配的施工機械設備,避免大功率施工機械設備長期低負荷運行。機電安裝可采用節能型機械設備,如低能耗、高效率的逆變焊機、手持電動工具等,以節約用電。機器設備應使用節能機油添加劑,並在可能的情況下考慮回收利用以節省機油。(3)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類機械的利用率和滿載率,降低各類設備的單位能耗。3.生產、生活、辦公臨時設施:(1)利用場地自然條件,合理設計生產、生活、辦公臨時設施的形狀、朝向、間距和窗墻面積比,以獲得良好的日照、通風和采光。在南方地區,可根據需要在其外墻窗口設置遮陽設施。(2)臨時設施應使用節能材料,墻體和屋頂應使用保溫性能好的材料,以減少夏季空調和冬季采暖設備的使用時間和能耗。(3)合理配置暖氣、空調、風扇,規定使用時間,分段分時,節約用電。4.施工用電及照明:(1)臨時用電優先選用節能電線和節能燈,臨時用電線路設計布置合理,臨時用電設備采用自動控制裝置。采用聲控、光控等節能照明燈。(2)照明設計以滿足最低照度為原則,照度不應超過最低照度的20%。(四)節約用地和建設用地保護綠色施工導則分別規定了臨時用地指標、臨時用地保護和施工總平面布置。1.臨時用地指標:(1)根據建設規模和現場條件,確定臨時加工廠、現場工棚、材料堆場、辦公和生活設施等臨時設施的占地指標。臨時設施的占地面積應按用地指標要求的最小面積設計。(2)平面布置合理緊湊,在滿足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盡可能減少廢土和死角,臨時設施有效利用率大於90%。2.臨時用地保護:(1)優化深基坑施工方案,減少土方開挖和回填量,盡量減少對土地的擾動,保護周邊自然生態環境。(2)紅線外臨時占地盡量利用荒地、荒灘,少占農田、耕地。工程竣工後,將及時恢復原有的地形地貌,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活動對周圍環境的影響。(3)利用和保護建設用地範圍內原有的綠色植被。對於建設周期較長的場地,可根據建築物永久綠化的要求,安排新的綠化。3.施工總平面布置:(1)施工總平面布置要科學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為施工服務。(2)施工現場的攪拌站、倉庫、加工廠、工棚、材料堆場的布置應盡可能靠近現有交通線路或即將修建的正式或臨時交通線路,以縮短運輸距離。(3)臨時辦公、生活用房宜采用多層輕鋼活動房、鋼骨架水泥活動房等標準化裝配式結構,經濟、美觀、占地面積小、對周圍地形地貌和環境影響小,適合動態調整施工布局。生活區和生產區應分開布置,並設置標準的分隔設施。(4)施工現場圍欄可采用輕鋼結構的連續封閉式預制活動圍擋,減少建築垃圾,保護土地。(5)施工現場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臨時道路相結合的原則進行布置。施工現場形成環形通道,減少道路占地。(6)臨時設施布置應註意遠近結合(當前工程和下壹個工程),努力減少和避免大量臨時建築拆除和場地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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