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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天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天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實施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政策。接下來我就帶來以下內容,希望能幫到妳!

天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

(壹)實施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政策和專業技術人員中長期發展規劃,擬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制定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壹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指導縣域人力資源市場建設。

(三)負責全市就業促進工作,制定全市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體系,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體系;負責制定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創業政策,加強對全市勞動力轉移工作的指導,牽頭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制定全市城鄉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的政策和標準,組織制定全市統壹的社會保險關系續保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市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市社保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和信息指導,制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控,保持全市就業形勢的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的總體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正常工資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制定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業單位人員和政府工作人員管理制度;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開展專業技術人員教育;負責職稱制度的改革和深化,建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制度;建立和完善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和協調以及各類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和選拔。

(八)負責管理全市引進國外人才和智力;制定吸引專家和留學人員來我市工作或定居(回國)的政策;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管理來我市工作的外國專家,歸口管理我市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留學人員來我市工作的相關事宜。

(九)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教育培訓;組織制定部分企業解決困難、穩定軍隊轉業幹部的政策;負責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和服務。

(十)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的綜合管理;制定人才調配和特殊人才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獎勵工作並組織實施。

(十壹)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受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事項,協調有關部門處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信訪事項和突發事件。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天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文電、秘書、會議、機要、文件檔案、安全保衛、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政務活動的協調;負責機關綜合管理和全系統政務協調工作;牽頭督促和報告本系統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行政辦公經費和資產的管理,後勤和車輛管理。

(2)政策研究室。

牽頭組織本系統政策法規調研,為局領導班子決策提供政策依據;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宣傳、新聞發布、輿論監督和引導;負責全局政策規定和規範性文件的審核,起草重要文稿和工作總結;負責本系統的信息工作。

(3)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職稱評聘、教育培訓、工資福利、考核獎懲、選拔任用;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負責局黨委的日常事務;牽頭策劃組織整體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協調指導工會、婦聯、* * *共青團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理論業務學習的統籌規劃、監督檢查;全面負責黨員幹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協調和指導機關黨建工作;承擔局黨委中心組學習的組織工作。

(4)監督科。

監督檢查機關、企事業單位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協調辦理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負責法制宣傳教育;監督檢查本系統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負責本系統的行風評議和廉政建設;負責組織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和監督工作;負責監督和審計本系統專項資金和經費的安全使用;負責監督整體財務和政務公開工作;接受對本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檢舉和調查;監督辦理本系統窗口服務單位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服務事項;負責NPC代表、CPPCC委員提案的督辦和提交;制定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計劃和制度並組織實施。

(五)信訪科。

擬定人力資源和社會治安信訪綜合治理的制度和措施,維護全市穩定和社會治安;負責群眾來信來訪的受理、接待、協調、交辦、轉辦和督辦;負責處理全球性突發群體性事件,收集、匯總和上報信息;負責本系統法律法規政策咨詢,承擔12333服務熱線管理;負責電子郵件信件的監管和回復;及時準確地向上級信訪部門報送各類信訪信息。

(6)規劃財政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掛天水市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規劃和項目管理規劃;參與制定並監督實施全市社會保障基金(資金)財務管理辦法;負責基金、資金和資金的統籌管理和調度;參與制定全市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承擔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承擔局機關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全球數據信息的匯總統計和分析管理;承擔科技項目和國際援助貸款項目的資金管理;擬定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制度;制定社會保險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基金的籌集、支付、管理和運營;審查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的預算和決算;認定企業補充社會保險的資格,並對其承擔的補充保險基金進行監管。

(七)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科(掛甘肅省東部人才市場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牌子)。

制定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市內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管理制度;監督、檢查和整頓全市人力資源市場;負責全市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的審批;指導和監督全市專業中介機構的工作;審批全市人才交流洽談會;協調和指導縣級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協調隴東人才市場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八)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制定本市專業技術人才的開發、管理、使用和引進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省、市各類高層次人才的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指導本市本地人才的選拔、培養和管理工作;負責我國自費留學生的就業指導和推薦工作;承擔高中級專業人才的規劃和培訓;負責本市留學回國人員和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引進、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本市留學人員創業園建設和科研資助;負責全市博士後科研流動(工作)站的管理。

(9)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擬定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政府工作人員的管理政策;牽頭承擔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審批或備案工作;擬定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核、獎懲制度和調配政策;承擔市級機構人員調配工作;承辦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核、獎懲工作;承辦市政府依照任免辦法任免事業單位人員的有關事項。

(十)職稱管理部門(掛天水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制度、資格考試制度和執業資格制度;審查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業資格考試條件;負責全市各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審查和初、中、高級職稱的評聘;指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農村實用人才職稱評審工作。

(11)繼續教育科。

負責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法律法規,制定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負責制定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實施辦法;負責繼續教育培訓機構資格的審查和認定;指導和監督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的工作;承擔全市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培訓;指導和監督全市各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課程培訓;負責組織全市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考試。

(12)就業促進科(掛天水市全民創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天水市就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天水市高校畢業生就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擬訂全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全市創業、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和區域間流動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管理體系;擬定全市特殊群體就業援助和就業政策;制定全市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牽頭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和規劃;負責全市就業政策的宣傳和解釋;負責就業信息的收集和發布;負責大中專畢業生的登記和派遣;負責就業和創業指導服務;負責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的建設和實施;承辦高校畢業生招聘會的組織工作。

(十三)職業能力建設科。

制定全市勞動培訓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市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政策;擬訂全市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指導師資和教材建設;制定職業資格等級評定辦法,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實施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

(十四)農民工工作處(掛天水市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牌子)。

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政策和規劃;協調和指導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監督和指導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的實施;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和協調農民工信息工作;承擔農民工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事務。

(十五)勞動關系處(掛天水市勞動關系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制定全市勞動關系調整的基本規則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的實施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和監督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執行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擬定全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領導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落實企業職工退休政策;負責組織對企業工資收入的監督檢查;落實職工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以及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承辦國企職工流動備案。

(16)工資和福利科。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和福利待遇的增長計劃和宏觀調控措施;負責工資制度改革和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確定和調整;負責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增加計劃的管理;負責管理和改善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生活福利和津貼補貼;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計劃管理、工資基金管理和統計分析;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職員的技術等級考核和評定;負責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辭職的審批;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退休人員生活待遇的落實工作。

(十七)社會保險(掛天水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擬定全市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和村幹部養老保險;參與制定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定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經濟體制改革中有關勞動者權益保護的政策和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企業職工退休的審批;指導和監督養老和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八)社會保險處兩處(掛天水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牽頭制定全市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政策並指導實施;牽頭制定機關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制定全市勞動能力鑒定辦法並監督實施,承擔全市工傷鑒定工作;負責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和離退休人員醫療費用的統籌政策調整和監督檢查;組織制定和評估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的資格標準;制定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因工傷殘、死亡待遇標準和支付標準的實施意見;指導和監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九)調解仲裁科(掛天水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規範和規則;協調和指導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開展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仲裁員培訓、資格證書和正式證書的管理;承擔天水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與企事業單位調解委員會、仲裁委員會和人民法院的關系;指導全市勞動人事爭議的預防、調解和仲裁工作。

(二十)天水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

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的政策和計劃;承擔全市軍轉幹部安置和培訓工作,協調軍轉幹部家屬安置工作;組織制定部分企業解決困難、穩定軍隊轉業幹部的政策;落實和完善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和服務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天水市外國專家局。

擬訂全市引進國外人才和智力的規劃和政策;編報引進國外智力專項資金預算;負責引進外國專家和國外智力成果在本市的示範和推廣;負責編制年度人才引進計劃;負責編制和上報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計劃;負責引進國外智力信息的管理;負責來我市工作的外國專家的服務管理;負責審核二級以下企事業單位聘請國外專家的資格;承辦政府對外國專家的獎勵。

(二十二)天水市公務員局。

擬定全市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計劃;負責部署和綜合管理;參與制定公務員轉崗、調任、掛職政策,並指導和組織實施;完善本市公務員錄用制度、交流制度、考核制度、培訓制度、投訴制度、獎懲規則並指導和組織實施;承辦行政機關公務員的申訴和控告;審查以市政府名義獎勵的項目和人選,指導和協調政府獎勵工作;根據任免辦法辦理市政府工作人員任免事宜;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