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書是明確責任的書面文件,要求雙方把具體的責任範圍和責任內容寫清楚。這種責任要在正式場合,有證人在場的情況下寫清楚。以下是我整理的環境衛生責任書。
環境衛生責任條款選編1
責任的內容和規定:
1.產生建築垃圾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前攜帶許可證、施工圖紙等相關資料,如實向所在地區市容園林局主管部門申報建築垃圾排放和處置計劃。超過批準處置量的,必須重新辦理處置手續。
2.挖掘拆除現場必須設置建築垃圾車輛限高桿,施工現場必須封閉。施工現場應設置標準的屏蔽門,不得用蛇皮布代替屏蔽門。圍擋高度不得低於1.8m,並保持整潔完整。
3.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必須硬化,出入口應配備沖洗設施,建築垃圾應集中堆放。工程施工產生的廢水、泥漿應通過流水槽或管道流向施工現場進行集水和統壹沈澱處理,不得隨意排放和汙染施工區外。
4.處置建築垃圾時,必須由各區市容園林局認證的建築垃圾運輸資質單位處置。將建築垃圾交由不明單位或者個人處置的,依據《城市建築垃圾管理條例》處以6.5438億元以上6.5438億元以下罰款。
5.建築垃圾清運時,應密閉清運,嚴禁超載、揚散。施工車輛離開施工現場時,必須清洗車輪和車身,保持車容和外觀整潔。嚴格按照批準的時間和路線行駛,在指定地點傾倒。
6.施工單位需要回填建築垃圾,必須向轄區市容園林局主體管理部門登記,由管理部門負責統壹安排,不得擅自接納建築垃圾。
7.堅持市場化運作方向。建設單位的施工現場應當配備市容監督員,接受區市容園林局主管部門的統壹安排和管理,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8.為確保建築垃圾運輸安全,防止城市道路汙染,提升城市整體形象,項目業主和建築垃圾運輸單位分別繳納壹定數額的清潔運輸保障基金和運輸安全保障基金,由所轄市容園林局主管部門對兩項基金進行監管。如有違反,將扣除保障金。如無違規,保證金全部退還,並支付銀行同期利息。
9.本責任書的有效期為20年3月18日至20年9月28日。
環境衛生責任條款選編2
為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和發展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65438號令+001)、《國家群體性環境汙染防治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73號令)和《湖北省愛國衛生條例》,現設立西湖橋社區門店。
第壹,臨街店鋪的經營戶和業主在經營過程中要文明、守法、誠信。具體內容如下:
1.所有經營戶的業主應當保證店招新穎、造型美觀、內容健康,不得侵占、損壞或者擅自拆除、遷移城市公共設施和環境衛生設施。下水道堵塞、濾水器、井蓋丟失或嚴重損壞及時向社區報告;
2.確保門前整潔,禁止搭建、粘貼、懸掛和傾倒、吐痰、亂扔紙屑等廢棄物,做到無煙頭、紙屑、果皮、積水;
3、企業業主因維修、施工和改造等原因確需占用、破路的,要立即主動向社會申報,並辦理占用、破路相關手續;
4.所有經營戶應配備垃圾容器。收集日常垃圾後,傾倒在公共垃圾收集容器內,不得亂倒垃圾,做到臨街商鋪垃圾不出家門,並按標準按時繳納有償環衛服務費;
5.禁止在人行道兩側設置廣告招牌和燈箱。禁止外出、窗外擺攤、經營或陳列商品。不允許在街上晾曬衣物、拖把等物品,確保門前車輛擺放有序。
2.如果環衛部門不履行責任,或者不按規定時間段收集垃圾,臨街單位的居民可以向環衛主管部門投訴,並對責任人進行處罰。投訴電話號碼是:
3.如果店面不履行責任,違反上述規定,發現社區執法人員對其進行警告,經居民舉報、城管人員檢查或上級領導督辦後仍不改正的,社區網格化管理辦公室將拍照取證, 並由城管執法局依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湖北省愛國衛生條例》第二十七條、《國家群體性環境汙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條予以責成。
社區(蓋章):企業主(蓋章):
負責人:許負責人(蓋章):
環境衛生責任條款選編3
為做好門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圍繞縣委、縣政府提出“爭創省級文明城市、衛生城市”新要求,確保縣城市容環境整潔衛生。根據和平縣市人民政府賦予市監察大隊的職能,現對全縣轄區內的臨街單位、商店、住戶門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職責明確如下:
壹、門前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責任區
門前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責任區是指單位、商店、住戶門前的街道、路邊的臺階、空地、人行道等區域。
二、臨街單位、商店、住戶應履行門前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責任。
(壹)搞好立面、頂棚和陽臺的市容和環境衛生。門前臺階、空地、人行道、“三車”修理店、大排檔每天清掃壹次,其他店鋪每周清掃壹次。
(2)門前不準占道經營,不準占道施工,不準占道堆放雜物,店內櫃臺擺放的商品不得超過門檻。
(三)門前標誌牌應保持整潔,無明顯陳舊或破損,文字規範,無錯別字或缺字。
(四)沿街墻體應保持整潔美觀,無張貼、塗寫和懸掛。
(五)不傾倒汙水,自備垃圾容器並放置在門檻內,垃圾分類袋裝存放。嚴禁將垃圾掃出屋外。
(6)門前不得擅自搭建雨棚和遮光布。凡設置雨棚、遮光布的,必須由城管部門統壹規劃、設置和使用,並保持整潔完好,與周圍環境相協調。
(七)按照城管部門的規劃布局要求,種植、保護和愛護門前樹木、花卉和綠化設施,禁止和制止爬樹、依樹搭棚、踐踏草坪損壞樹木和綠化設施、擅自占用綠地。
第三,管理責任
(壹)城管部門應積極向公眾宣傳市容和環境衛生,並對臨街單位、商店、住戶門前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責任的落實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和監督。
(二)城管部門有權督促違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單位和個人整改,未按要求及時落實整改的單位和個人,將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三)環衛處應按規定做好轄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及時清除垃圾收集點的垃圾。
(4)責任書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環境衛生責任條款選編4
為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管理,改善環境衛生面貌,創造整潔、有序、優美的城市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101號令)、《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號)和《城市環境衛生管理體制改革方案(-)
第壹,責任對象
市容環境衛生納入部門目標管理,主要負責人是第壹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其他責任人對職責範圍內的市容環境管理負責。
第二,控制目標
高層領導高度重視,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齊抓共管。措施得力,轄區市容環境衛生水平達到市民基本滿意。
三。工作目標
(壹)每月至少壹次定期研究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研究解決突出問題,開展綜合管理和執法,形成總結,把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納入主要議事日程,作為年度幹部考核的主要內容。
(二)加強轄區內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根據文件編號。-政辦發[ - ] -,市容環境衛生日常工作基本達到市容環境衛生日常檢查考核標準,認真履行職責:負責編制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專業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指導區(縣)編制區域專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主要道路的清掃保潔;負責城市生活垃圾的清運和無害化處理;負責制定環境衛生質量考核標準和日常考核,並監督行業標準和規範的實施;負責城市環境衛生基礎設施、機械設備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城市環境衛生工作的執法管理和公眾投訴的受理和解決;負責集中收取城市垃圾處理費等費用,並會同財政部門制定現金分配方案;負責城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和檢查;負責市區重要活動的環境衛生保護協調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3)建立健全責任制。
環境衛生責任人、分管領導、承辦負責人、作業負責人及責任明確並公示。
(四)完善運行機制
建立動態循環的管理機制、績效監督體系和經費保障,才能保證市容環衛工人正常履行職責;建立行政“壹把手”視察制度並建立視察、抽查、考核檔案,列入幹部考核記錄;
投訴舉報制度健全,設有受理群眾投訴的機構,投訴電話向社會公布;建立和落實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及長效管理機制;建立和實施市容環境重大事項預公開制度和聽證制度。
(五)加強監督檢查。
制定嚴格的日常檢查和審核制度並認真執行。每月至少組織壹次抽查,每月至少組織兩次不定期抽查,每次檢查對上次檢查中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查。所有檢查記錄必須形成詳細的檔案。
(六)加強硬件設施建設
根據十堰市市容環境衛生發展規劃,有計劃、有重點地實施轄區市容環境衛生硬件設施建設,必要的設備設施達到國家標準。
四、考核與獎懲
對上述責任落實情況按照“日檢查、周推進、月通報、季公示”進行考核,根據完成情況實施獎懲。
市人民政府(蓋章)市建設局(蓋章)
分管領導:
負責人:
日期年月
環境衛生責任條款選編5
食品衛生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是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的大事。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壹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規定》、《省政府關於進壹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學校衛生條例》、《教育部、衛生部關於加強學校衛生防疫和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意見》等法律法規,以預防和遏制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為目標,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 圍繞“學校為學生著想,教育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努力營造放心的學校食品消費環境,堅持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全面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牢固樹立“師生生命健康第壹,責任重於泰山”的意識,普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長效管理機制, 從根本上增強教育系統防範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健康,營造安全穩定的教育教學環境。
第壹,加強領導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是壹項重要的基礎工作。學校要加強領導,提高師生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的熟悉程度,從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大局的角度,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艱巨性和長期性。學校制定了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專門機構和專人的責任,切實加強了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成立了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領導小組,主管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組織協調各部分工作,在全校範圍內形成了有效的食品衛生安全網絡。
第二,明確責任
(壹)主管學校的副校長履行下列職責:
1.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分管學校的副校長與學校食堂簽訂了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每學期會同校委會組織壹到兩次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做好學生營養餐、飲用水等學校食品衛生方面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2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實施食品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培訓,並做好必要的考核記錄。
3.加強學校食堂、飲用水等基礎設施建設,滿足衛生要求,適應學校招生範圍。學校食堂和飲用水等基礎設施達不到衛生要求或者不適合辦學範圍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
4 .督促落實食品衛生安全責任制和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
5.開展健康教育,普及學生食品衛生安全知識,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
(2)學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學校定期召開食品衛生安全專題會議,每月對學校食堂、餐廳、商店的食品、飲用水衛生安全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達不到基本衛生要求的要果斷關閉。同時,備案要做到四點:壹是各級檢查和自檢工作都要有檢查記錄備案;二是發現安全隱患時要有整改記錄備案;第三,食物中毒的發生要記錄歸檔;四是要制定食品衛生事故應急預案備案。
2.學校食堂應當堅持服務師生、保本微利的原則,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3.為了加強飲用水的衛生管理,學校必須為學生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設施。學校供水工作有專人監管,鹽阜學生飲用水容器必須加蓋加鎖。
4.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要求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衛生法律知識培訓,並持有衛生監督部門指定的醫療單位檢驗的健康證。如果發現自己患有影響食品衛生安全的疾病,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疾病治愈後方可恢復工作。
5.學校食堂的物資實行準進制,定點采購,並建立采購申領和驗收制度。
6.開展健康教育,普及食品衛生安全知識,通過教育學養成良好的食品衛生習慣。
7.加強食堂和飲用水源的安全保衛,防止非食堂工作人員隨便進入加工控制室和食品原料儲存室,防止中毒事故發生。
8.學校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采取積極措施開展搶救工作。
第三,具體措施
1.建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制度。壹是建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人制度。學會指定專人負責報告包括食物中毒在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立即向當地衛生、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同時全力配合事件的救援和調查處理;報告內容包括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臨床表現、采取的措施、可疑食品、聯系人姓名和聯系方式。二是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學校應當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應急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後,學校應當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並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二)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三)保存引起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場所;(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調查,並根據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的其他措施,將事態控制在最低限度。三是建立學校食品衛生問責制度。違反規定,失職瀆職,疏於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工作二十年規劃】(二)追究學校及責任人責任。
2.檢查各學校食品衛生安全臺帳,總結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督促被整改單位完成。
3.繼續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所有學校食堂和從業人員健康證持有率達到100%。
4.定期進行培訓。定期對學校衛生負責人和學校食堂負責人進行衛生法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
四、主要工作:
1,加強宣傳,開展健康教育活動,培養師生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2.會同衛生部,每季度對全市各級學校食堂食品衛生進行壹次檢查。
3.暑假,對全市各類學校後勤工作人員進行壹次培訓,提高後勤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
4、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總結、評比。
負責人: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