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日常工作;負責起草科協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重要會議,起草綜合性文件;組織調查研究,收集有關信息,對科協工作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文秘、機要、保密、通信、檔案、年度統計、信訪、安全和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後勤服務工作。
(二)組織部
綜合、協調和指導科協科技工作者之家的規劃和建設;負責聯系科技工作者,廣泛開展聯絡聯誼和綜合。
表彰獎勵活動;反映科技工作者的要求、意見和建議,維護其合法權益;規劃、組織和協調科協專職幹部的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承擔省科協常務委員會宣傳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擔機關黨委、紀檢、群團等日常工作。
(3)計劃財務部
負責制定科協財務和資產方面的規章制度;負責科協所屬事業單位和直屬單位的預決算和固定資產購置;負責籌集省科學技術協會的經費;負責籌集科協發展資金,依法設立和管理科普基金;負責機關財務工作,對直屬單位財務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監督和內部審計。
(4)社會部門
按照《社團登記管理條例》對省科協主管的社團進行監督管理,對非主管社團按照章程進行管理和指導;負責省內重點學術活動的組織和協調;負責省級學會的組織建設;負責《給科技工作者的建議》的編輯和學術期刊的管理;組織評選表彰自然科學領域的優秀論文和建議;負責科技人員的繼續教育;承擔省科協常務委員會學術交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5)科普部
擬定省科協科普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地方科協和企業科協的組織建設和政策服務;指導基層科協、企業科協、老科技工作者協會和農村專業技術研究會的工作;組織開展群眾性、社會性、經常性的科普活動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指導科協科技館等科普設施和隊伍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對學會科普期刊的業務指導;承擔省科協常務委員會科普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科協宣傳工作,開展和組織自身宣傳工作,協調重點工作和重大活動的新聞報道;協調和指導市級科協和省級學會的新聞宣傳工作。
(6)國際交流部
負責省科協系統的外事工作;擬訂國際人士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的科技交流與合作計劃;指導下屬科協的外事工作;組織國際科技考察和參加國際學術會議;接待來訪的國外科技團體、專家和學者;負責中國科協安排的海外進修生派遣工作;為科協開展國際交流活動提供信息和資料,疏通渠道;承辦國際學術會議和展覽。
(7)宣傳部
(八)機關黨委
(九)省科學素質綱要辦公室。
(十)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