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工程師是指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並註冊,從事建設工程造價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1996根據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77號[1996]),國家開始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1998 1、人事部、建設部發布《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資發[1998]8號),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於當年在國內首次實施。人事部和建設部共同負責考試工作,建設部標準定額司負責日常工作,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具體考試工作。
考試每年舉行壹次,考試時間壹般安排在5438年6月+10月。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考試科目設置
考試有四門科目。:
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知識、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建築工程技術與計量(本課程分為土建與安裝兩個專業,考生可任選其壹,下同)、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其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其他三科都是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回答。
考生考試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靜音且無記憶編輯功能)。
考試分為四天半,《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知識》和《建築工程技術與計量》考試時間為兩個半小時;《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考試時間為3小時;《工程造價案例分析》考試時間為3.5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