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長春金融學院教務處簡介教務處下設教學運營部、專業建設部、實踐教學部、學籍管理部四個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壹、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貫徹上級主管教學部門的政策法規精神,組織全校的教學和教學管理工作,落實各項教學任務。
二、負責教學管理系統的建設。包括制定學校年度教學工作要點;制定(修訂)學校教學管理的相關制度。
三、負責組織實施專業建設。包括制定職業發展規劃;優化調整專業結構;專業建設項目的申報、推廣和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制定(修訂)、審核和運行管理;教育改革項目的申報、審查和管理;教學成果獎的申報、推薦和管理。
四、負責整體課程建設。包括制定課程標準和課程建設規劃;組織特色課程、重點課程和精品課程的建設和申報;協調課程數字化教學資源的建設;完成課程思想政治教學研究中心的相關工作。
五、負責教師隊伍建設。包括組織教師的專業培訓;雙師型教師的申報、認定和推薦;教師教學競賽的申報和推薦;教師和教學團隊的申報、評審、推薦和統計;新老師的試用工作。
六、負責教學運行管理。包括教學任務、課程準備;日常教學檢查和轉班停課管理;各級各類考試機構和考風建設情況;學生成績管理;教師教學工作量核算。
七、負責教材的管理。包括教材的建設和規劃;教材的選擇、訂閱和分發;教材和教學資源的研究、改革和建設。
八、負責實踐教學的管理。包括工業學院的管理;促進現代學徒制;職業教育集團建設;學生實訓管理;校內外實訓基地建設;學生技能競賽的申請、組織與管理。
九、負責學籍管理。包括學生註冊;學籍變更管理;學生畢業資格的審查;學歷證書管理。
十、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