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機構可根據組織人事部門的統壹要求,自行組織初任培訓。初次培訓應在試用期內完成,時間不得少於12天。培訓方式主要包括工作實踐和專業培訓。前者是指新錄用公務員在有經驗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實際工作,後者是指由政府的培訓部門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集中培訓。
延伸信息公務員培訓分為初任培訓、在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和在職培訓。在職培訓是對已經晉升到領導崗位的公務員根據新崗位的要求進行的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論、領導科學、政策法規、廉政教育和與其崗位相關的業務知識等。,著力提高領導工作能力。
專門業務培訓是根據公務員從事特殊工作的需要進行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重點提高公務員的專業工作能力。專門業務訓練的內容、時間和要求,由主管機關根據需要確定。
百度百科-公務員培訓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