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人
(1)基本條件
申請條件接收的人才必須滿足以下兩個基本條件: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就業或從事經營的非本市戶籍人員。2.沒有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和活動,沒有犯罪記錄。
(二)人才準入條件
符合基本條件,年齡在50周歲以下(符合表彰獎勵條件的人才,不受年齡限制),符合下列準入條件之壹的,可以申請入戶。
1,具有初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2.具有國家註冊資格;
3.具有高級工程師以上國家職業資格;
4.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5.我市社會工作崗位聘用的社會工作者;
6.具有中級工國家職業資格或國家承認的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大專學歷,在東莞市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滿3年的人才;
7.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
8、廣東省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具有中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的學歷教育畢業生:
9.來東莞創業就業且未入籍或定居國(境)外的留學人員;
10.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在東莞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6000元以上;
11.在東莞註冊並合法經營1年以上的初創企業法定代表人,依法納稅,吸納從業人員5人以上,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
12,合格人才進行表彰獎勵。
(1)受到表彰、授予或被授予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廣東省委、省政府);
(2)受到東莞市委、市政府表彰、獎勵或授予榮譽稱號的;
(三)在駐莞部隊服役期間被授予榮譽稱號或榮立壹等功、二等功、三等功,退役後在東莞工作並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壹定年限的;
(4)近五年內被我市人力資源部門推薦參加國家、廣東省或我市人力資源部門主辦或與部門、行業組織聯合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獲獎的。
二、申請時間
全年常態化受理,無期限(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申請地點
根據是否有自己的產權選擇住所。
擁有自有住房者(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向居住地鎮人力資源科提出申請。
如果妳沒有自己的住所,向妳工作單位所在地的解珍人力資源部門申請。
第四,所需信息
(1)基本信息
申請條件接收時,申請人應當完整提交以下基本信息: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廣東省居住證(屬於引進人才的,提供東莞市引進人才證明,不需要廣東省居住證)。
2.在東莞就業和經商的證明。
(1)聘用員工的,提供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與員工簽訂合同的用人單位必須在東莞登記(用人單位在東莞的登記可通過信息系統直接查詢和審核);
(2)在東莞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等形式的工作,提供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明;(3)經商的,提供設立機構的營業執照復印件;(4)代理保險業務員,通過核查其在東莞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情況,作為其在東莞從業的依據。
3.選擇入戶的基礎材料:
(1)遷入自有房產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有效期內的房屋登記信息查詢結果)。
2)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直系親屬遷入自有房產的,應當提供房產權屬證明(未辦理房產權屬證明的,應當提供有效期內的房屋登記信息查詢結果,還應當提供申請人與房產所有人的關系證明(包括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收養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關系證明);
(3)遷入工作單位集體戶的,提供單位集體戶口簿扉頁復印件,單位同意入戶(加蓋單位公章);
(4)遷入解珍新社區的集體戶免交此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