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服務,包括航空地面服務和通用航空服務。
航空地面服務,是指航空公司、機場、民航局、航站樓向在中國境內航行或停留的國內外航空器或其他航空器提供的導航等勞務地面服務的經營活動。包括旅客安全檢查服務、停機坪管理服務、機場航站樓管理服務、航空器清潔消毒服務、空中飛行管理服務、航空器起降服務、飛行通信服務、地面信號服務、航空器安全服務、航空器跑道管理服務、空中交通管理服務等。
通用航空服務是指為專業工作提供飛行服務的經營活動,包括航空攝影、航空培訓、航空測量、航空勘探、航空護林、航空掛播、航空降雨、航空氣象探測、航空海洋監測、航空科學實驗等。
港口碼頭服務是指為船舶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如船舶調度服務、船舶通信服務、航道管理服務、航道疏浚服務、燈塔管理服務、航標管理服務、船舶引航服務、理貨服務、系泊移泊服務、海上船舶溢油清除服務、水上交通管理服務、船舶專業清洗消毒檢查服務、船舶防溢油服務等。
港口設施經營人收取的港口設施保安費,按照港口碼頭服務征收增值稅。
貨運客運站服務是指貨運客運站提供的貨物配載服務、運輸組織服務、中轉換乘服務、車輛調度服務、售票服務、貨物打包分揀、鐵路線路使用服務、鐵路旅客列車運送服務、鐵路到達換乘服務、鐵路車輛編拆服務、車輛吊掛服務、鐵路接觸網服務、鐵路機車牽引服務等經營活動。
救助打撈服務,是指提供船舶人員救助、船舶財產救助、水上救助和沈船打撈服務的經營活動。
裝卸服務,是指利用裝卸工具或者人力、畜力,在運輸工具之間、裝卸場地之間或者運輸工具與裝卸場地之間裝卸貨物的經營活動。
倉儲服務是指利用倉庫、貨場或者其他場所代客戶儲存、保管貨物的經營活動。
收寄服務是指在承諾時限內接收、分揀、投遞信件和包裹的經營活動。
收寄服務是指接收寄件人的信件和包裹,並將其運送到與服務提供者同城的分撥中心的經營活動。
分揀服務是指服務提供者在其分撥中心對信件和包裹進行分類和分撥的經營活動。
投遞服務是指服務提供者將信件和包裹從其分撥中心投遞給同城收件人的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