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第十五條就業專項資金用於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公益性崗位、職業技能鑒定、特定就業政策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補貼。
第四十九條參加就業培訓的失業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享受政府培訓補貼。